農業農村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2024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2024-09-24 點擊:次
近日,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印發《2024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為全年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指明方向。《要點》強調,要突出一個“嚴”字,凈化農資市場,維護農民權益。
一、全面整治不合格農資產品
《要點》提出,將采取集中排查、加強監督抽查和規范網絡銷售行為等措施,對農資市場進行全面整治。
一方面,在春耕備耕、秋冬種等重點農時,組織各地開展農資質量拉網式排查,檢查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資質、進貨查驗制度、購銷臺賬記錄、產品標簽標識等,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立即清理下架。針對“忽悠團”流竄作案、假劣種子坑農害農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從農資使用端倒查發現假劣農資違法線索,通過飛行檢查、暗查暗訪、群眾走訪等方式,主動提高問題發現率。
另一方面,組織實施種子、肥料、農藥、獸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往年發現有不合格產品的加大抽檢力度,線上銷售的農資產品也要納入監督抽查范疇。開展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預警監測和飼料企業現場檢查。推進肥料等農資產品部省抽查工作協同聯動,結果及時共享(農業農村部負責)。將復合肥料、磷肥、氮肥、鉀肥、有機肥料、泵、機動脫粒機、玉米聯合收割機、播種機械、移動式烘干機、農用地膜等11種農資產品納入2024年國家監督抽查計劃。
此外,協同構建網絡銷售農資監管制度,督促電商平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加強對互聯網銷售農藥、獸藥等農資的管理,組織電商平臺開展自查清理,對平臺內農資經營者的資質條件、備案信息等加強核驗,對違法產品及時采取警示、下架等措施。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網絡種子經營者應當事前取得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按規定進行種子經營備案,嚴肅整治網絡涉種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問題,嚴厲打擊網絡違法銷售種子行為,嚴防在適宜種植區外推廣種植。
二、健全農資監管制度
為構建安全有序的農資市場環境,《要點》要求從優化審批認證管理、推進追溯管理、探索信用管理和行業自律、強化社會監督等方面健全農資監管制度。
《要點》明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分品種強化落實事前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開展品種試驗專項整治,嚴格品種管理。修訂《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加大肥料產品監管力度,落實肥料生產者責任義務。完善農藥登記、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登記試驗等管理制度,加強農藥市場監管(農業農村部負責)。開展農作物種子認證工作,鼓勵種子企業獲得認證,提升種子質量和種子企業管理水平。持續強化農機產品認證管理,加強農機產品認證機構監管和農機鑒定工作信息公開。
同時,推進肥料等主要農資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電子追溯碼識別制度。不斷擴大農藥、獸藥二維碼追溯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強種子監管技術支撐,加快推行以“一品種、一名稱、一標樣、一指紋”為主要內容的品種身份證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進一步強化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質量管理工作機制,督促系統農資企業落實好“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加快農資物聯網應用推廣,擴大中國農資質量追溯平臺的使用范圍和數量。
三、暢通放心農資供應渠道
《要點》指出,要做好農資領域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等工作,落實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狀況與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申報、資格審查、評優獎勵等全面掛鉤(全國農資打假部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農資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協會對成員企業開展信用評級評價,督促企業誠信經營。
《要點》提到要強化社會監督,包括通過暢通農資打假舉報電話及網絡舉報信箱等投訴舉報渠道、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制度、依托行業協會及公益組織、新聞媒體等力量等方式。
在保障農資產品質量安全的同時,《要點》還強調要暢通放心農資供應渠道。發揮供銷社主渠道作用,通過實施“綠色農資”升級行動,依托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經營網點、為農服務中心、莊稼醫院等,擴大綠色優質農資供應覆蓋面。同時,豐富農資打假宣傳形式,提高農民對農資產品的識別和辨別能力,確保農民能夠及時用上放心優質農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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