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菌落總數”,不得不讓人聯想到今年桶裝水行業的幾次監督抽檢。在全國抽檢的范圍內,“菌落總數”不合格是造成桶/瓶裝水被通報的主要原因。
而一些行業外媒體的報道,常以“菌落總數”來衡量桶裝水是否安全,專家表示,以這個標準來界定并不科學。
消費者不必“談菌色變”
據北京市礦業協會礦泉水委員會秘書長李平女士介紹,目前菌落總數的檢測主要針對純凈水,天然礦泉水由于其特殊的水質成分,菌落總數不作為抽檢內容。
而每次產品抽檢結果發出后,部分行業外媒體的報道,常以“菌落總數”來衡量桶/瓶裝水是否安全,其實以這個標準來界定并不科學。“就像空氣是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我們直接從空氣中汲取了氧氣,細菌也會隨著我們的呼吸運動進入體內。而水中本來就存在一些原生菌,一桶水在開封后幾分鐘內,水接觸到空氣,桶內菌落總數便會翻倍地增長。”李平如是說。
關于“菌落總數”的問題,早在2006年就有報道提及,2007年依云的“細菌門”事件與2012年“成都水企訴成都二醫院案”都曾引起媒體廣泛關注。在成都水企訴二醫院案時,成都華西醫大公共衛生學院譚建三教授就曾經表達過看法:并不是說所有細菌都對人體有害,酸奶中每毫升菌落總數就達10億個。
其實,“細菌≠疾病”的概念是微生物學中的基本概念。著名的水營養學家、我國水生理科學的拓荒者、北京公眾健康飲用水研究所所長李復興教授多次對媒體表示,許多人簡單將“細菌”就理解為“致病菌”,這是錯誤的。簡單來說,細菌分成有益菌、致病菌兩大類,前者占細菌總數的99%,后者占細菌總數的1%。由于過去的宣傳只強調致病菌造成的疾病問題,所以一說到細菌,許多人首先反應過來的詞語是“感染”、“生病”、“不衛生”,其實消費者根本不必“談菌色變”。
桶裝水行業呼吁統一國標
據悉,2014年第二階段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示后,水企在日常規范的檢測要求下,開始了更加嚴格的自檢行動。同時,水企呼吁,如果要從源頭上避免桶裝水市場各種問題的產生,就需要與國際標準接軌,改進不適合實際情況的現行國標。
說到“菌落總數”,別說普通消費者,就是國家標準,都曾經在“菌落總數”的問題上認識模糊。以成型于1995年的舊《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為例,里面就有關于“菌落總數”的檢測指標項目——菌落總數要求低于每毫升50單位,凡是檢測發現菌落總數超標的皆為不合格。但事實上,在WHO(世衛組織)、美國EPA(美國環保局)等標準中,都沒有菌落總數的檢測指標,只是對致病菌有嚴格要求。
據了解,目前全行業在提高大桶水質量方面克服了很多技術難題,吸取了國際上最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經驗,我國桶裝水出廠質量總體很好,“菌落總數”雖然不是食品安全指標,但已經將“菌落總數”的控制作為質量管理的重點。
為了避免“菌落總數超標”,水企不得不大量使用臭氧殺菌。而臭氧與水反應產生的溴酸鹽就大量增加——溴酸鹽則是國際上認定的2B級的潛在致癌物。
當下一些報道,仍舊以舊國標的“菌落總數”來判定飲用安全與否,容易誤導公眾。不以“菌落總數”論安全,早已成為國際國內共識。
3種原因或導致“菌落總數”不合格
出廠時合格的桶裝水,進入流通環節后由于種原因使不少桶裝水受到污染,反而變成不合格水。專家介紹,以下3種情況會導致桶裝水流通環節被污染:
第一種:野蠻裝卸。
有些工人在裝卸桶裝水時采取較野蠻的行,如大力抓住桶裝水的瓶頸,猛力甩到車上。種做法有可能使瓶蓋松動,影響密封性,使細菌入侵飲用水里。業內人士表示,裝載桶裝水的送貨車應該干干凈凈,每日定期消毒。若裝載車骯臟、衛生不好,也有可能使細菌進入飲用水中。
第二種:水店環境差。
有些水店環境雜亂,衛生狀況差,雜物與桶裝飲用水隨便混合擺放在一起,桶裝水在這樣的環境中儲存,若密封性不好的就有可能使細菌、微生物滲入飲用水里。此外,按規定,各類空桶應該有間隔分開擺放,否則不衛生、受污染的空桶之間有可能交叉感染。
第三種:在陽光下暴曬。
按規定,桶裝飲用水尤其是礦泉水、山泉水不得在陽光下暴曬,因為這兩類水中有可能含有藻類,而其生命力最強。若在陽光下暴曬,有些凈化不徹底的山泉水或礦泉水,其水中所含藻類植物吸收水中營養,同時與陽光發生光合作用,就有可能使水中藻類加速生長。
那么,消費者該如何選擇桶裝飲用水?第一,要選擇知名品牌桶裝水,因為大品牌無論是硬件設備,還是軟件管理,都有嚴格的監管流程,其生產的產品品質好;第二,要選擇包裝完整的桶裝水,水桶完整,不能破裂,特別是封口處,一定要密封完善,同時其他標示要完整;第三,要查看生產日期,存放過久的桶裝水不宜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