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從境外帶回iPhone7要繳稅
上周剛開始發售的iPhone7和iPhone7Plus再次引燃了全球“果粉”的熱情,蘋果實體店外預約購買新機的消費者排起了長龍,網上訂購蘋果手機的發貨日至少排到了2周后。
考慮到蘋果產品境外價格略低于境內,不少消費者紛紛轉戰海外市場,然而根據海關相關規定,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都屬于應稅商品,旅客攜帶購買的iPhone7入境應向海關申報并繳稅。
iPhone7是不予免稅商品
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居民旅客進境有5000元人民幣的免稅額度,但公告同時規定“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其中,iPhone7屬于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范圍,入境時是需要繳稅的。旅客即使自帶一臺、屬于自用的iphone7,同樣需要在過海關之前向海關主動申報并交稅,稅率為15%。
由于蘋果系列產品不同規格型號在不同的時期價格不一,因此海關總署公告里沒有就蘋果系列產品的完稅價格作出列明,而且按照海關總署相關規定,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 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1/2及以下的,需要另行估價,建議消費者最好提供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以便海關方面作為估價參考。
以最熱門的 iPhone7Plus256G手機為例,在蘋果美國官網報價為969美元,以當前匯率再加上15%的關稅,總價約為7500元,相較國行7988元的價格仍有一定優勢; 而同款型號手機在蘋果中國香港官網報價8288港幣,約折合人民幣7130元,加上關稅1070元,總價8200元,還不如國行便宜。因此有意海外購買蘋果手機的消費者,還需“精打細算”一番。
個人郵寄手機進境限1臺
按照規定,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其中“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等。“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的情況、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確定的正常數量。
對于未主動申報的旅客,以及小幅超量攜帶的旅客,海關將視情節依法做出暫不予放行、補繳稅款等處置。對于超帶較多的旅客,甚至采取偽裝、藏匿等方式的,無論是否以賺取差價或帶工費等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都屬于企圖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可能涉嫌走私,將被予以嚴厲打擊,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甚至刑事立案查處。
選擇郵遞iPhone7入境的消費者也需留意,個人郵遞入境的郵包是有規定限值的,港、澳、臺地區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其它國家和地區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過規定限值需要按照貨物報關或者退運。由于手機屬于單件不可分割物品,所以只能郵遞1臺。并且郵包內不能再放置其他物品。也就是說,郵遞iPhone7進境限1臺,也是需要依法納稅,如果同時郵遞兩部及以上的,只能按照貨物進行報關或者辦理退運手續。就個人而言,無權報關則需要委托報關公司,如果無法委托報關的,則只能申請退運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