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志高
本刊近期曾報道,一家房產公司遭投訴有質量問題,公司相關人員辯稱:業主所指均為“瑕疵”不是質量問題。雙方一直在相持。然而今后,類似問題將得以更好解決。
202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住房、物業、平臺經濟、新能源、無人駕駛等等方面,都將推進和完善標準化建設,意味著這些領域在有法可依前提下,更具有明確量化的標準,成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技術支撐。
標準化迎來“四個轉變”
由于我國標準化還存在標準有效供給不足、標準實施應用不充分、標準國際化水平還不高等問題,因此,進入新發展階段,在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過程中,必須充分發揮標準化的技術支撐作用。
對此,《綱要》從標準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標準化自身發展兩個方面部署了七大任務,并且提出到2025年,我國標準化發展實現“四個轉變”的發展目標,即必須推動實現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標準運用由產業與貿易為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工作由國內驅動向國內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四個轉變”的核心要義,就是要將標準化覆蓋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這就需要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綱要》促消費市場雙向升級
所謂標準化,是為了使社會生產和流通能夠經濟、合理并順利地實現,對產品、規格、測試手段等在一定范圍內做出統一的規定。標準不完善或模糊不清,就會產生認識不一的矛盾,經濟活動中沖突和爭執就難免。
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者投訴平臺,經常會接到一些投訴,很多是因為標準不明起爭執,包括“貨不對板”、“產品質量”、“態度惡劣”、“售后推諉”等等。商家和消費者各執一詞,多是因為沒有統一可參照的標準,產品或服務存在變數或變量,最終結果總是要么折中處理,要么不了了之,商家或企業方面信譽被詬病,有時也感覺有理說不清甚至委屈,而消費者方面更是為此憤怒苦惱費神,無形中不僅影響了交易的行為過程,其結果也不利于消費市場的進一步繁榮,不利于國家擴大內需的戰略要求。
《綱要》圍繞培育完善內需體系,提出不斷升級更新產品和服務標準,意味著今后供應鏈之間,商家與消費之間,有關各種質量問題的糾紛,就會大大減少,市場各環節都“有標可依”,生產效率會提高,社會則更加和諧。
從技術方面看,推進標準化將使產品和服務質量普遍得以量化。對此,今后各計量研究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服務機構,也就是質量基礎設施,責任光榮而重大。建立更加科學細致、有據可依的標準系統,讓所有有價值的東西可以測量,讓糾紛都有具體的可參考依據,在公允合理的基礎上,消費者能夠理直氣壯維權,企業也能依據標準堅守自己的利益。
《綱要》為我國未來15年標準化發展設定了目標和藍圖,必將促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提升,推動消費市場的升級,進而促進新時代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