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文(北京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教授)
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了《“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提出了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邁向全面擴展期的總體部署規劃。其中,有效拓展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是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中的八大重點任務之一。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既是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穩步提升我國數字經濟國際競爭力的必然選擇。然而,目前我國在拓展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時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如貿易數字化發展水平有限,“一帶一路”數據經濟發展遲緩,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數字技術基礎薄弱等。跨境電商蓬勃發展使得其在提升貿易數字化水平、推動“數據絲綢之路”建設、打造我國引領全球的數字技術優勢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利用跨境電商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已經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主要問題
一是貿易數字化發展程度較低。推動貿易數字化加速發展是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國際合作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國貿易數字化發展水平有限,例如2020年貿易數字化水平僅為55%,與歐美國家相比,我國在貿易數字化水平上仍有很大差距。此外,受到技術、資金和相關人才的限制,中小型企業貿易數字化轉型困難。當前的貿易數字化發展主要集中在頭部企業,而作為推動貿易數字化發展的主要力量,中小型企業在推動貿易主體轉型和實現貿易數字化過程中缺乏相關資源供給與政策支持。因此中小企業如何完成數字化轉型成為推動貿易數字化發展的關鍵問題。
二是“數據絲綢之路”建設滯后。數字經濟與“一帶一路”的結合為拓展我國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提供了契機和平臺。隨著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與推進,我國在逐步加強與沿線國家的數字經濟合作,但各國數字經濟發展不平衡,基礎設施、新興技術、網絡服務、數字治理等方面的“數字鴻溝”阻礙了我國“數據絲綢之路”的建設。此外,我國對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不足。作為開展數字經濟的基礎條件,投資建設數字基礎設施是我國拓展數字經濟國際合作的必要路徑。目前“數據絲綢之路”的建設還未深入,在推動數字經濟國際合作,促進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方面,還存在廣闊的發展空間。
三是數字技術基礎薄弱且缺乏數字經濟相關標準和治理規則。面對全球科技產業和數據經濟競爭的日益加劇,數字技術研發能力成為搶占數字經濟國際市場的關鍵。盡管我國在5G、電子商務等領域處于全球領先地位,但操作系統、工業軟件、數據庫等核心數字技術仍主要依賴于國外。數字技術基礎薄弱不僅制約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拓展數字經濟國際合作的進程。此外,作為“一帶一路”數字經濟的倡導者,我國缺乏數字經濟相關標準和治理規則。數字經濟領域相關技術的封鎖和限制導致我國在數字經濟國際合作領域缺少對數字技術和數字秩序的相關話語權。
二、有關建議
首先,針對貿易數字化發展程度較低問題,我們建議整合跨境電商資源加快貿易數字化發展。跨境電商為傳統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數字化發展提供了新機遇,綜合利用跨境電商在設計、運營、采購、銷售、結算等環節的數字化資源,加快傳統貿易與跨境電商深度融合,促進傳統貿易數字化轉型升級,全面提升貿易數字化發展水平。跨境電商數字化有利于促進中小企業的技術、人才、平臺及管理理念數字化轉型,助力中小企業完成數字化轉型。
其次,針對“數據絲綢之路”建設滯后問題,我們建議通過對接跨境電商與“數據絲綢之路”,帶動沿線國家數字經濟建設,加強與各國間的數字經濟合作。對接跨境電商與“數據絲綢之路”,既可以為沿線國家帶來更多數字經濟發展的紅利,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縮小各國家的數字鴻溝,推進我國與沿線國家數字經濟合作。將跨境電商納入沿線國家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跨境電商在各國家的布局,將國內電子商務的優勢向國際擴展。利用跨境電商加大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力度,提升沿線數字經濟國際競爭力,深化“數據絲綢之路”建設與發展。
最后,針對數字技術基礎薄弱且缺乏數字經濟相關標準和治理規則問題,我們建議利用跨境電商提升數字經濟國際合作領域話語權。利用我國跨境電商在全球的領先地位,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數字經濟相關標準和治理規則,包括數據跨境流動、隱私保護、反壟斷等數據治理規則,搶占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的主導權。充分發揮我國在跨境電商領域數字資源豐富、數字市場廣闊、數字技術先進等方面的巨大優勢,加強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打破數字技術壁壘,搶占數字經濟國際市場,發展立足于跨境電商的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