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二手物品“貨不對板” “是否為經營者”成“退一賠三”關鍵
2024-10-30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二手交易平臺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然而,二手交易市場的火爆也伴隨著諸多不確定因素,買家在交易中時常遭遇“貨不對板”等問題,從而產生一系列消費糾紛。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二手閑置物品買賣的糾紛案件,引發了社會對二手交易市場的關注和思考。
案例詳情:攝像機交易引發的糾紛
2023年,消費者小陳在某知名二手交易平臺上瀏覽商品時,被一臺標注為“幾乎全新,功能狀態完好且無維修記錄”的攝像機所吸引。賣家小吳在商品頁面和線上交流中都明確表示,這臺攝像機保養得當,幾乎與新品無異。于是,小陳決定購買這臺攝像機,并支付了300元的購物款。
某二手交易平臺截圖
然而,當小陳滿心歡喜地收到商品時,卻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攝像機的實際情況與賣家的描述大相徑庭,其表面有多處磕碰痕跡,鏡頭也臟污不堪,這與之前所說的“幾乎全新”相差甚遠。小陳當即聯系小吳,要求退貨退款。但就退貨運費應由誰承擔這一問題,雙方產生了分歧,協商未能達成一致。
無奈之下,小陳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他認為小吳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誘導消費、隱瞞商品真實情況的行為,這種行為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因此,小陳要求小吳返還300元購物款,并給予三倍賠償。
面對小陳的指控,小吳則堅稱自己并非商家,出售的僅是私人二手物品。他解釋說,自己只是偶爾在二手平臺上出售一些不再需要的物品,并非專門從事商品買賣的經營者。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小吳還提供了自己在二手平臺上的交易記錄作為證據。
一審判決:退貨退款但不支持三倍賠償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小陳與小吳之間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關系,小吳作為賣家,理應向小陳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產品。根據小陳提供的商品實物照片等證據,法院認定涉案商品確實存在瑕疵,因此支持了小陳退貨退款的訴求,并判決由此產生的運費損失由小吳承擔。
然而,在是否構成欺詐的問題上,一審法院認為,雖然小吳在商品描述上存在不實之處,但根據他提供的交易記錄顯示,其出售的均為不同類別的二手閑置私人物品,且交易頻率不高,難以認定其專門從事商品低買高賣并以此盈利的經營行為。因此,法院未支持小陳要求小吳承擔三倍賠償的訴求。
二審維持原判:小吳不被認定為經營者
小陳對一審判決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他堅持認為,小吳雖然聲稱自己只是出售二手閑置物品,但實際上從2021年開始就持續在二手平臺上出售貨品,且涉及多個類別,應認定為經營者并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北京四中院二審經過仔細審理和調查,認為現有證據顯示,小吳在某二手平臺上的交易主要集中在電機類商品,且交易頻率和數量并不足以證明其具有明顯的以盈利為目的持續性對外出售商品的主觀意圖。因此,二審法院認為,小吳不能認定為通常意義上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據此,北京四中院二審駁回了小陳的上訴,維持原判。
“退一賠三”的判定依據:是否為經營者
那么,在二手平臺購買到與描述不符的假冒或瑕疵產品時,消費者到底能否以賣家構成欺詐為由要求對方承擔三倍賠償責任呢?關鍵在于能否確認賣家屬于“經營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意味著,只有出售物品一方為經營者,且其銷售行為存在欺詐時,買家才有可能獲得三倍賠償。
然而,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既存在二手閑置物品的出售者,也存在以盈利為目的的法律意義上的經營者。因此,在出現糾紛時,法院需要綜合銷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質、來源、數量、價格、頻率、收入等情況,來認定其是否為以盈利為目的持續性銷售商品的經營者。如果賣家被認定為經營者且存在欺詐行為,那么買家就有權要求賣家承擔三倍賠償的責任;如果賣家僅被視為出售二手閑置物品的個人,那么買家則只能要求退貨退款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來源/“上海靜安”官方微信
案例啟示:對消費者和平臺的建議
這起案件對于消費者在二手交易市場的維權具有重要的法律依據和啟示意義,同時也給廣大消費者在二手交易中的行為敲響了警鐘。
對于消費者而言,在二手交易過程中要格外謹慎地選擇賣家和商品。在購買之前,要仔細查看商品的描述、圖片,認真參考賣家的信譽評價等信息,并且盡可能地與賣家進行全面深入的溝通交流。在收到商品后,要及時檢查商品的質量和狀況,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與賣家聯系并協商解決方案。此外,消費者還需要保留好交易記錄和聊天記錄等證據,這樣在發生糾紛時才能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二手交易平臺來說,這起案件也提醒其應加強對賣家的監管和審核力度,保證賣家提供的商品信息真實、準確、合法、合規。平臺可以構建更加完善的信譽評價體系和糾紛解決機制,為消費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維權渠道和服務。只有這樣,二手交易市場才能健康有序地發展,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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