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1月19日消息:很多消費者在買新車時往往疏于仔細驗車,以為新車總不會有任何問題。然而,消費者陳先生卻買到了一輛“傷痕累累”的新車,他用自己的教訓警示所有消費者:購買新車也要謹防商家玩貓膩。
新車竟是“傷痕累累”
去年8月27日,消費者陳先生在某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某品牌高級轎車。雖然這是一輛庫存車,但因為是新車,所以陳先生并未仔細檢驗,只是簡單看看外觀油漆沒有刮花、能夠正常行駛,便很快付款提車了。可是,一個星期后的某天,陳先生無意中發現自己所購新車的底盤部位排氣管破裂,雨刮器也是斷裂的。陳先生十分氣憤,立即與該店的銷售人員聯系。銷售人員承認該車是在運輸途中發生碰撞,致使局部出現損壞。
“購車才只有一個星期,就發生這樣問題,實在讓我不敢再相信這家經銷公司的信譽。”陳先生認為,在他購買此車時,經銷商并沒有把碰撞過的情況如實相告,只說這是一輛庫存車,“想不到這輛所謂的新車竟然被撞擊過,商家此舉實在太欺騙消費者了。”于是,陳先生要求按照《消法》的有關規定,予以“退一賠一”。
商家辯稱事先不知情
根據消費者投訴反映的情況,市消保委汽車專業辦有關人員立即到該經銷公司進行調查。經過現場查看,消費者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汽車專業辦的專家表示,這輛車的底盤比較低,在運輸過程中,尤其是在卸貨時操作不當發生了碰撞,致使排氣管破裂。消費者在驗車時并沒有把車的底部抬起來看,事后發現有異樣,才發現排氣管破裂,再仔細檢查,又發現雨刮器斷裂。
對于涉嫌欺詐消費者的質疑,該公司辯稱,車輛發生損壞的情況公司事先并不知道,但是公司承認在驗車過程中存在不仔細、不認真的過失。最終,經過市消保委汽車專業辦的反復調解,經銷公司作出退車的處理。
消費者知情權受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指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市消保委汽車專業辦的專家表示,在本案例中,如果經銷商是故意隱瞞車輛被撞擊過的情況,那么這種行為確實存在欺詐之嫌。經銷商在銷售該產品時沒有把車輛碰撞過的真實情況,向消費者告知清楚,這顯然是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此外,消保委也要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買來新車竟"傷痕累累" 商家涉嫌欺騙消費者
2009-01-19 18:39 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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