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網訊 剛買一輛福田奧銳汽車5個多月,才駛一萬多公里,但其間故障頻出,車主陳先生為修車所累,他希望商家對這種“問題車”能有個說法。
陳先生稱,這輛福田車是在2009年9月買的,截至目前,車載收音機已修了三次,車座鐵絲經常扎屁股,發電機不發電了,油箱滲油,掛擋吃力、倒擋異響、車門螺絲掉了……“現在最棘手的是,發電機壞了后,車輛無法正常啟動,商家不給保修,說已超過一萬公里了。對于其他故障,商家也是不能給及時維修,讓我排隊等修車。”
買了這輛福田奧銳汽車后,陳先生主要用來做貨運生意,車輛故障頻出嚴重影響了他的日常經營。他說:“每修一次車,都得往4S店跑,耗時、耗油、耗精力,把正常的生意都給耽誤了。商家理應給個說法,要么退換車輛,要么給一定的補償。”
3月8日下午,記者致電福田汽車廠商,對方工作人員表示將對陳先生遇到的情況進行調查,協商后予以處理。
濟南時報近期對汽車消費糾紛進行了持續關注,買到“問題車”后,車主耗時、耗力、耗錢維權,但維權成本卻無人補償,這已成為眾多車主關注的焦點。對此,一位業內人士稱,由于目前我國實行的產品“三包”規定目錄中沒有汽車,很多汽車生產廠家都是自己制定保修辦法,而這些辦法基本是站在有利于汽車生產廠商或銷售商的角度上的,其中不乏“霸王條款”。消費者在遇到汽車質量問題,尤其是嚴重質量問題時,要求退換貨時,廠商或經銷商就會把自己制定的規定拿出來,以汽車沒有“三包”規定為由,對消費者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