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囊未彈出福克斯車主索賠
被告方代理人表示氣囊符合標準原告認為氣囊存在質量缺陷屬于臆想
本報訊 (記者 付中) 車頭已經被撞爛了,氣囊卻沒彈出來。周先生將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和銷售商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車款、賠償精神損失,并要求將同型號車輛召回。
今天上午,大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說,周先生認為車有問題,是“臆想”。
周先生沒有請律師,今天他親自到庭參加訴訟。周先生說自己6根肋骨骨折,脖子受傷,住院4個月。他坦率地說,沒指望勝訴。
周先生告訴記者,修理廠的工人告訴他,福克斯的氣囊沒彈出來。而正常情況下,車輛遭到如此猛烈的撞擊,氣囊理應發揮作用。
更讓周先生不能接受的是銷售商和生產商的態度。他說,幾次交涉后,銷售商態度越來越差,居然直接告訴他:“我們的服務到此為止。”
在法庭上,周先生在訴訟請求中加了一條:要求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召回同型號車輛。
他說:“這次車禍,相當于我給廠家做了一回碰撞試驗。我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因為氣囊問題沒有得到保護,精神受到創傷。我不希望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的一位男代理人比劃著介紹了當時的情形:“他是超車時車輛失控撞到護欄的,但撞擊面不是車輛的正面;撞擊后車輛被彈回到車道上,橫在路上時被后面的貨車撞上。”他說,以上情形是他根據現場照片推定的。因此該公司認為,車輛不存在質量問題,氣囊沒彈出來是因為“撞擊角度不對”。
另一位女代理人說,氣囊已經由國家檢驗合格,符合標準。“周先生認為氣囊存在質量缺陷,屬于臆想。”
她還說,交管部門也認定,事故系周先生雪天行車不當引發,因此該公司不應該承擔責任。銷售商的答辯意見與生產商基本一致。
截至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案情回放周先生稱,2010年2月,他開車到山西。由于雪天路滑,福特福克斯轎車失控撞在高速公路護欄上后反彈停在車道上,之后又被后方駛來的貨車撞擊。
他認為,安全氣囊未彈出是汽車失控、司機受傷的重要原因,故將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進萬國汽車銷售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連帶賠償精神損失費3萬元,并返還購車款12.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