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3月7日電 記者 勵漪 報道: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今天通報了2006年第四季度對該市經營黃金鉆石珠寶飾品企業進行抽查的情況。
檢測結果顯示,滬上一些規模較大、知名品牌的企業以及市場主流商品如鉆石、黃鉑金飾品的質量狀況較好;而郊區、大賣場企業以及銀飾和寶玉石飾品存在問題較多。其中,銀飾品達到標稱成色(S925)的比例僅為44.4%,符合率不到一半;而寶玉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現象較多。
本次檢查共抽檢了51件貴金屬,合格比例為84.3%。其中1件標識Pt950的鉑金手鏈、2件標識千足金的手鐲和5件標識為銀925的飾品,實際成色均低于標稱成色。
在抽檢的88件翡翠、軟玉、淡水海水珍珠、紅藍寶石、水晶等寶玉石飾品中,有14件商品的鑒定結果與標識不符;另有32件商品的標識(定名)不規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把人工處理的寶玉石充當天然寶玉石。根據規定,處理過的珠寶玉石在定名時應加括號注明“處理”二字或注明處理方法。但在此次抽檢中仍有多件經化學物理方法處理過的珍珠、翡翠等飾品未標明“處理”,甚至有個別企業將應是“翡翠(處理 B+C)”的商品標成“天然翡翠”。
2、把人工合成寶石標成天然寶石。 最典型的是將“合成立方氧化鋯”標成“鋯石”。實際上,“鋯石”是天然寶石的一種,而“合成立方氧化鋯”是人工制造的合成寶石,兩者不能劃等號。
3、把仿寶石直接稱為所仿的珠寶玉石。如石英巖經染色處理后制成的仿寶石,卻被少數商家直接冠名為“翡翠”、“水晶”等堂而皇之地在柜銷售。又如,將石英巖直接冠名“翡翠”、將“翡翠“標成“祖母綠”等等,張冠李戴,導致標識與實際不符,有誤導欺騙消費者之嫌。
此外,寶玉石飾品還普遍存在標識不規范、定名不標準的問題。具體而言:
其一,大概念統稱。將翡翠、東陵石、黃晶、橄欖石等統稱為“玉”或“玉石”,未標明產品實際材質,定名范圍太大;
其二,俗稱定名。將綠幽靈、太陽石、仿鉆、金發晶等商業用語或行話用于產品標識上,定名隨意性大;
其三,標識不全。少數商家對產品的主體組成部分未標明,吊牌上名稱不全,如白金18K鑲嵌戒,漏寫了鑲嵌寶石的名稱,定名上有欠缺;
其四,以產地命名。除“和田玉”以外,一般珠寶飾品均不能以產地命名,像南洋珠、大溪地黑珍珠等在寶石的命名上都存在問題。
上海抽查顯示金銀飾品成色低寶玉石假充真多
2008-03-11 14:57 人民網 勵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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