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去年用300多元買了一樣款式的連衣裙,怎么就成了今年的新款了,而且價格還漲到了680元。”記者接到了讀者鄭小姐的電話。她向記者反映,西單某商場內的拉維妮婭專柜,借春裝上市之機,打著新款的牌賣舊款。
【讀者舉報】
舊款服裝當新款賣
“明明是去年的舊款怎能說是新款呢,這簡直是騙人。”去年,在朝陽門一商場的拉維妮婭(LAVINIA)專柜換季促銷時,鄭小姐用打五折后300多元的價格買了一條款號為L7103Q51的黑色吊帶連衣裙,可一轉年,在西單商圈的某商場內,鄭小姐卻發現,同樣的款式同樣的裙子卻變身成為新款,而且價格也變成了680元。
專家建言,服裝、鞋帽都要像食品一樣標注生產日期。IC/供圖
在鄭小姐的帶領下,上周日晚上記者來到了西單某商場的拉維妮婭(LAVINIA)專柜。這款黑色連衣裙被擺在了柜臺門口,非常明顯的位置。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詢問導購小姐“這是今年的新款嗎?”導購小姐立即表示:這是新款。而當記者表示:這款裙子去年似乎也曾有時,另一位導購小姐立即表示:去年和今年的顏色有所不同,去年是黃色的。不過記者也注意到,盡管導購小姐信誓旦旦地表示,這款裙子是今年的新款,但與該品牌的其他新款不同,該產品貨品架上,并未標有“新品上市”的字樣。
【同行證實】
確實是去年的款式
周一早上,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致電鄭小姐購買衣服的商場的拉維妮婭(LAVINIA)專柜。這里的導購小姐向記者證實,這款款號為L7103Q51的黑色吊帶連衣裙確實為去年的款式,原價為680元,現在由于沒有活動,所以基本上都賣這個價。同時,該導購還告訴記者,去年確實有黃色的款式,不過也推出了黑色。
【專家揭黑】
以舊充新是潛規則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這早就成了行業內的潛規則。”一位服裝代理商向記者透露:很多商家都是,過季春裝秋天當新款賣;去年的涼鞋款式,今年照樣原價賣。而京城某商場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這種以舊充新的情況幾乎在各類品牌專柜都曾出現過,其中,青春女裝、女鞋更是重災區。
【專家建議】
商家應該誠信待客
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教授洪濤表示,這種做法是對消費者的誤導。“一般季節變換商場都會進行商品的調整,有新品上市,也有些是換個說法接茬賣,但消費者并不知道。同時他指出,這種情況也暴露出商場管理存在漏洞。商場應該注意這些問題,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誠信待客。 ”
服裝應標生產日期
“新款就應是新出的款式。由于國家目前沒有明確的定義,讓商家有機可乘。”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商家這種以舊充新的行為已經涉嫌虛假宣傳,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不過,由于消費者很難舉證說明商品的生產銷售時間,在維權過程中將遇到很大的困難。
因此一方面,他建議消費者向工商部門舉報。另一方面,他建議服裝、鞋帽廠家也給商品寫上生產日期。“只有服裝、鞋帽都像食品一樣,在標簽注上生產日期,消費者的知情權才可以得到保護,同時也能遏制這種現象。”
(信報記者 仇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