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購買的就是這款紅酒酵素面膜。 張若然/攝
消費者:商家說賠償可以,不許再投訴
新快報記者 張若然 實習生 王玨
愛美的市民周女士購買了一瓶西藏紅花紅酒酵素面膜,但沒想到使用后卻變成個大紅臉,觸碰還有刺痛感,經醫院診斷為皮膚過敏。周女士稱,向商家投訴并索賠,但對方拖拖拉拉支付過兩次治療費用后,就答復稱可以答應索賠要求,但前提是周女士必須簽訂不再投訴的保證書。
這一賠償方案令周女士大感不滿,她要求商家繼續支付治療費用并道歉,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消費者指控
涂了10分鐘即疼痛難忍
“以前也用過這個牌子的東西,但從沒過敏。”8月11日晚,周女士在白云區嬌蘭(微博)佳人西槎路店購買了一款價值29元的西藏紅花紅酒酵素面膜。當晚洗完澡后,她將面膜均勻涂抹在臉上。
“用了不到10分鐘,臉上就辣得不得了。”周女士說,她感覺臉部疼痛難忍,立刻把面膜洗掉,發現眼部周圍和臉頰大面積皮膚都已經嚴重泛紅,輕輕觸碰還有刺痛感。“店員從未提醒我可能會過敏的問題。”周女士說,她之前使用護膚品都會試用,考慮到以前也用過該品牌產品,所以沒有試用,沒想到卻過敏了。且半個小時后,發紅的臉還腫了起來。
周女士回到購買面膜的店里,要求商家派人和她一同去附近醫院治療。最終醫生診斷為臉部皮膚過敏。
商家的方案
千元“買斷”病歷與投訴權?
周女士在住所附近的醫院打了兩天吊針,皮膚狀況未見改善,只得轉至市內醫院繼續治療。讓她感到寒心的是,在接受治療的5天內,商家不僅沒有支付任何費用,也未與她聯系。
周女士稱,丈夫多次打電話協商,商家才答應為周女士支付前兩次治療的費用;多日協商后,商家表示愿意賠償1000元,但前提是周女士必須簽訂不再投訴的保證書,并將病歷等證明交給商家。
周女士拒絕了商家的賠償方案,她認為,“現在還要繼續做激光修復,后續治療1000元無法解決”。周女士要求商家繼續承擔她的后續治療費用,并向她道歉。
嬌蘭佳人西槎路店的一名相關負責人對新快報記者稱,當日周女士要求去醫院處理后,公司管理層的幾名負責人都陪同她去了醫院,并支付了近1000元的醫療費用。她表示,周女士只是普通的皮膚過敏,情況并不像她所說那樣嚴重,懷疑是周女士自己處理不當。
■律師說法
“買斷投訴權”賠償方案沒有法律效力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欣亮支招說,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問題,需具體分析:如果是產品本身的問題,那廠家應該承擔相關責任;如果是消費者在某個地方買到偽劣的產品,那就需要追究銷售方的責任。
王律師建議,消費者最好向消費者協會聯系,消協會根據相關法律和文件來做出最終的協議,而不應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做出最終協議。
就商家“買斷投訴權”的賠償方案,王律師稱,“這就是胡扯”,他指出,這種賠償方案是沒有法理依據、不成立的,“沒有法律效力”。
愛美女性看過來———
同品牌不同產品不同配方也建議做皮膚測試后再用
中山三院皮膚科主任賴維教授對記者表示,任何一種化妝品、護膚品都有導致某些人皮膚敏感的可能,因此,平時皮膚容易敏感的人,在使用新產品、新配方前應做皮膚測試,確認沒有不良反應后再用。此外,選用還要注意:
一、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正規生產的化妝品。
二、品牌、口碑好、大公司的產品較安全。一般來說,大品牌安全方面控制得較小品牌好。
三、平時皮膚容易敏感的人用新產品、新配方前先做皮膚測試:剪一小塊面膜敷在手臂內側的皮膚上,或將少量化妝品涂抹在手臂內側,連用兩三天,若無過敏等不良反應就可以繼續用。 (新快報記者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