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供圖:斷底安踏鞋
消費供圖:斷底安踏鞋的長度
上海的消費者向本網投訴,他新買的安踏板鞋,不到2個月就出現了斷底現象。找到專賣店將鞋拿到廠家做檢測,被告之不是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要廠家索取檢測證明遭拒。安踏專賣表示:“那個很明顯是消費者踩到了硬物,就像釘子什么的。”
消費者:安踏新鞋2月斷底
上海的消費者黨先生于2010年5月9號在寶山區牡丹江路1599號(北翼商業街)的安踏專賣店里,購買了一雙42號安踏運動系列板鞋貨號為1028036-1,金額239元,在7月6號發現出現斷底現象。
2010年7月9號,他帶著安踏專賣店的售貨單找到該店,店方說要拿到公司鑒定,10天內給消息。2010年7月17號,該店通知鑒定好了不屬于質量問題,不予退換。消費者質疑廠家鑒定標準,要求索要鑒定書面結果。店方說鑒定結果在公司里,只有一份。后又表示要復印件也行,但依然遭到專賣店的拒絕。黨先生表示:“該公司雖說鑒定完了,但我卻一個鑒定結果都沒見到,只憑店方單方面的口頭通知,(他們)就想敷衍了事。”
安踏專賣:那很明顯是消費者踩到硬物所致
安踏專賣的銷售表示:“那個很明顯是消費者踩到硬物,就像釘子什么的,不屬于產品質量問題。這是很明顯的不需要提供檢測證明,具體的會有售后來打電話給你解釋。”
維權評點
至發稿之時編輯還沒有收到安踏銷售的電話。本網真誠希望商家能夠向消費者提供檢測證明,盡可能的讓消費者消除疑慮。另外,本網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鞋類商品時,要多了解國家鞋類三包,好讓自己更好的享受三包政策的保障和服務。
維權法律盤點
國家鞋類三包
第六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 (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質量問題的。
三包期限: 客戶購買產品之日起 7 天內(即銷售憑證所標示購買之日起計),全真皮布料的運動鞋三個月,非真皮面料的 運動鞋、休閑鞋一個月為三包期。
包換: 三包期限內,凡出現以下問題給予包換 :( 1 )正常使用而出現斷底、斷面、斷跟、斷幫之一者,可以退換。
不實行"三包": 1 、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李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