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二級運動員證竟在東北師大高水平運動員測試時間之后
馮秋鉞是誰?這位考生是如何以籃球特長生的身份取得了二級運動員證書,并被東北師范大學以高水平運動員為由大降分錄取的呢?
2011年10月20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到延邊州體育局訓競處采訪。訓競處一名劉姓處長對記者說,“這個事情省教育廳、紀委來查過了,那個叫馮秋鉞的秩序冊、成績冊都有啊,再說這是他們教育口的事兒,老來我們這里查干啥呢,怎么還沒完沒了?”
該劉姓處長稱,辦理二級運動員證關鍵就是秩序冊、成績冊,“只要成績達到一定標準了,我們就給辦唄。”
當記者詢問,訓競處是否會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時,劉姓處長稱,“這個(造假)不可能,我們還要上報到省里呢。”
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劉姓處長向記者提供了馮秋鉞辦理二級證時的相關材料。
在一份名為《吉林省高中學生運動會籃球比賽秩序冊》的材料中,延邊第二中學的12名隊員中有馮秋鉞的名字。記者注意到此份秩序冊的落款日期為2010年3月。
在申報材料中,一份蓋有吉林省教育廳公章、落款日期為2010年4月4日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成績證明單》注明:馮秋鉞于2010年3月29日—4月4日,參加了在長春雙陽舉行的“吉林省高中學生運動會男子籃球比賽”,組別是“甲”,成績是“六”,教練員為“孫墨林”。這份證明單的“創造成績時的情況”一欄中寫道:“在球隊的位置是右前鋒,在進攻和防守上都給球隊極大的幫助,特別是在內線打不開局面的情況下,外線三分屢屢命中,為球隊取得第六名的成績立下了特別大的功勞。”
在申報材料中,記者還發現了一份“馮秋鉞在2010年吉林省高中學生運動會男子籃球比賽中榮獲第六名”的榮譽證書。這份證書由吉林省教育廳和吉林省體育局于2010年4月聯合頒發。
記者發現,在馮秋鉞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表”、“運動員參加吉林省體育競賽確認單”和延邊州體育局發布的“擬授予等級運動員信息”公示上,馮秋鉞正是以2010年3月在長春雙陽舉辦的2010年吉林省高中學生運動會男子籃球比賽第六名的成績申報的。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吉林省高中學生運動會男子籃球比賽的結束日期是2010年4月4日,延邊州體育局發布的馮秋鉞的“擬授予等級運動員信息”公示落款日期是2010年4月9日。從比賽結束到授予馮秋鉞二級運動員,中間只隔了5天,中間還有申報等環節,時間之快,讓人感到意外。
更為蹊蹺的是,馮秋鉞是2010年作為高水平運動員被東北師范大學錄取的。 根據《東北師范大學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考生必須持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4月4日到東北師大報名,4月5日參加測試。而根據延邊州體育局的存檔資料,馮秋鉞的“擬授予等級運動員信息”2010年4月9日才公示。也就是說,如果馮參加了測試,其時并不具有參加測試的資格;如果沒參加測試,他怎么能被作為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根據上述招生簡章,“對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績總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及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少數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文化成績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及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這也就是說,通過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吉林考生,當年可降低近100分甚至100多分,二本可讀一本。
在這份馮秋鉞的二級運動員證書材料中,記者并未發現延邊州體育局曾提供給張延銘的那份比賽秩序冊。
有知情者指出,馮秋鉞是2010年6月參加的高考,其二級運動員證書其實是在2009年八九月份就辦下來了。一位與馮秋鉞同年級的延邊二中籃球隊的隊員告訴記者,“高三上學期,也就是八九月份的時候,教練讓我們交過一次辦二級證的錢,當時馮秋鉞也交了,結果我們在籃球隊3個人沒有辦下來(二級運動員證),馮秋鉞他們3個辦下來了。”
一位延邊二中籃球隊前隊員告訴記者,馮秋鉞是辦下來二級證以后才打過一次比賽,“記得那次比賽是耐克杯的預選賽”,打那次比賽就是為了高考加分。
這位隊員肯定地說,“在拿到二級證之前,他(馮秋鉞)從未參加過籃球隊的訓練和比賽。”
而馮秋鉞的父親馮建軍堅稱,“我兒子的高水平運動員、二級運動員證書是清清白白的。”他說,“不是必須三年不間斷訓練比賽才叫是籃球隊的,是不是籃球隊員,學校說了算。比如說我是延邊二中的學生,我有籃球的特長,一段時間沒參加那個訓練,但當吉林省教育廳、體育局來登記注冊的時候我注冊了運動員,學校根據我的水平給我報名打比賽,有的比賽我參加、有的不參加,不能說訓練沒參加我就不是學校的運動員了。”
采訪中,馮建軍對記者說,“我兒子(馮秋鉞)初中的時候就是國家二級運動員了,上高中時他參加一個省比賽,再申報一個二級運動員證書可不可以?這不矛盾啊。”
他接著說,“當時呢我就是想再辦一個,萬一今年考不過去怎么辦,再辦一個明年再高考嘛,重復再辦行不行?你不能說因為有4月9日的這么一個申報書,就把他以前的事兒都否認掉了。”
記者在一張名為“延邊二中07屆籃球隊合影”的照片中看到,當年延邊二中籃球隊共有12名隊員,他們分別為:張潮、王懷玉、付正健、顏世豪、王浩宇、韓東君、孫清宇、李曉斌、于昆、陳迪、王洪鵬和張鶴繽。
據調查,這張照片中的12名籃球隊員,除張鶴繽等4人外,都辦理了二級運動員證書,并以體育特長生的身份參加了當年高考。而王浩宇和韓東君也以體育特長生的身份被延邊大學和吉林體育學院錄取。唯獨張鶴繽以普通考生參加了當年高考。
延邊州體育局訓競處的劉姓處長稱,不是所有參賽拿到名次的隊員都能辦證,“有名額限制,就12個人,名額需要教練提供,另外誰是主力誰是替補也不一樣”。
2011年10月20日,記者到延邊二中采訪。籃球隊教練孫墨林稱,“這個事情省(教育)廳已經調查完了,我沒什么可向你解釋的。家長說的都是一面之詞,無理過激的取鬧。”(記者 田國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