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大學生小紅在網上認識了警察王永,她在與王永交往過程中,一人扮演女大學生、表妹、好友多個角色,使王永掉進騙局,騙得對方30多萬元。昨天,記者獲悉,豐臺法院判決小紅有期徒刑五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2010年6月,王永在網上閑逛認識了小紅。小紅自稱叫小然,21歲,河北省三河市人,還是北京一所大學學生。聽到王永說自己是一名鐵路警察,小然說自己的父親是河北省公安廳的副廳長,現正準備調往公安部工作。兩人有了共同語言,聊得很是熱乎。經過一個星期的網聊,王永告訴小然,自己已經結婚,只是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小然告訴王永,有機會讓她父親幫助王永,王永很感動。
王永相約小然見面,開車到學校接小然,小然謊稱外出辦事,請王永幫忙送表妹小斐回燕郊家里。途中,王永向小斐問起小然的家里情況,小斐說的與小然果然一致。小斐指著河北三河市一家大酒店對王永說,“這是我家開的,我舅舅是做房地產生意的,爸爸是燕郊發電廠廠長。”
后來,王永與小斐在賓館發生性關系。王永與小然在網上遇見,小然假裝生氣。后來,一名自稱是小然朋友的小白告訴王永,自己正在勸小然,王永覺得挺對不起小然的。
聽小斐說舅舅在燕郊做房地產項目, 王永想起自己叔叔是做電梯生意的,就問小斐能不能幫忙聯系業務,王永先拿出了1萬元活動費。一段時間后,小然說王永提供的電梯品牌不符合要求,要求王永賠償,否則就要將王永與小斐的事告訴其妻子。王永無奈向妻子說出實情,夫妻倆借錢賠給小然。經查,小然總共騙走王永30多萬元。王永覺得自己上當,向警方報案。
警察將小紅抓獲后,小紅承認自己假扮小然、小斐、小白等人的身份。豐臺法院認為,被告人小紅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法院數罪并罰判處小紅有期徒刑五年。(記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