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超載
建議取消辦園資格
經查,這輛校車為榮昌縣昌州街道礦區幼兒園所有,駕駛員名叫黃廷偉。早在11月18日,黃廷偉駕駛的這輛渝CD8027校車因為超載,曾被交巡警現場查獲。當時,黃廷偉被榮昌縣交巡警大隊處以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扣車7天,駕駛員與幼兒園園長安全教育學習7天,駕駛員還被責令寫過檢討書。
鑒于渝CD8027校車兩次超載,交巡警對黃廷偉再次進行了罰款200元與扣3分的處罰后,責令該駕駛員在交巡警大隊進行7天的學習教育,且該幼兒園園長因監管不力也進行1天的學習教育,并取消該車的校車資格證。
同時,交巡警首次啟動了行政問責制,將這一情況通報給了榮昌縣教委,建議教委取消該幼兒園的辦園資格。市交巡警總隊介紹,這是我市在校車安全整治中發出的首份取消辦學資格的警方建議書。
目前,當地交巡警正在補齊相關材料,當地教委表示立即著手研究這份警方建議書,近兩天內將出結果。一旦確認,榮昌縣昌州街道礦區幼兒園將取消辦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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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違章一律按上限處罰
“對于校車的超速超載超線等違章行為,將一律按上限處罰。對于校車存在的問題,將問責相應單位。”市交巡警總隊介紹,問責方式是通報當地教育部門,建議其對公辦學校校長就地撤職,取消私立學校、幼兒園辦學資格。
目前,全市現有校車2000余臺,駕駛員2000余人。12月13日,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緊急出臺有關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涉及校車駕駛人資質考試、校車標牌核發、校車運行線路管理、落實校車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校車路檢路查、加強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督檢和校車交通安全宣傳七項措施。
市交巡警總隊表示,在對校車的路檢路查中,對車況不良、駕駛人資質不齊、校車證件不齊、運行線路不對的,不準上路;對超速、超員的校車一律按上限處罰。一旦發現校車交通違法,警方在依法查處的同時,還將及時通報轄區教委,建議教委對有關學校進行整頓,嚴肅追究責任人。
提醒
校車新標牌昨日開始更換
“校車已于昨天開始更換新標牌。”市交巡警總隊透露,按要求,我市校車管理的一項大動作就是更換校車標牌。
相較于以往,新標牌的核發要求更嚴格細致,所有持舊版《校車標牌》、新辦的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須在本月24日前,到各區(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檢驗合格車輛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出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各校車使用單位須憑《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校車駕駛人考試合格證明》、舊版校車標牌以及校車行駛證復印件、駕駛員駕駛證等相關資料,向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申請換發新版校車標牌。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對校車進行查驗,查驗合格的才核發新版校車標牌,非專用校車以實際座位數核定載客人數。(記者 楊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