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記者 武新)男子鄭某謊稱與12歲女孩美美(化名)交朋友,將她騙到自己的暫住地和親戚家,多次進行誘奸。昨天,記者獲悉,西城檢察院以強奸罪對鄭某批準逮捕。
2011年7月,美美趁著放暑假,來到北京看望父母。她的父母都在北京賣菜,他們每天忙于生意,沒有時間多陪伴女兒。23歲的鄭某與美美的父母在同一個菜市場,做賣主食的生意。漸漸地,美美與鄭某熟識了,雙方互留了手機號碼。后來,美美開學后回到老家繼續(xù)念書。
在老家,美美與鄭某繼續(xù)保持著電話聯(lián)系,鄭某在電話里提出要和美美交朋友,并強烈要求美美來北京相見。美美欺騙奶奶說,學校要交校服錢300元。她拿到錢后,就來到了北京,找到了鄭某。鄭某悄悄將美美領回暫住地,強行與美美發(fā)生了關系。幾天后,鄭某擔心美美父母發(fā)現(xiàn)此事,又將美美帶回了河北親戚家,繼續(xù)奸淫。
2011年9月18日,美美父母得知女兒下落不明,他們遍尋女兒無果。后來,他們聽菜市場的同行說,看到美美和鄭某一起離開北京,就向警方報了案。2012年2月,鄭某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