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缺失 學生家長維權難
海口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涯燕說,該學校沒有辦學資質開辦招生兩年多,教育部門確實有責任,學校招生收費時要向物價部門出示教學資質的辦學許可證,因此物價部門也要監管。
“出現這種情況,反映出監管方面的漏洞。”王涯燕說,應該加強對民辦培訓類學校的監管,確保學生家長權益得到保障。教育部門應該保持信息暢通,設立舉報電話;要及時公開有資質的培訓類辦學機構的信息,方便公眾查詢,利用這種資源服務于政府的監管。同時對辦學機構進行年檢,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讓家長在選擇學校的時候更加方便和放心。
有關專家表示,目前市場上的教育培訓機構五花八門,許多培訓機構都不具備申請“辦學許可證”的實力。家長在選擇時要慎重,要求對方出具教師的教學資質和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家長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證,也會給自己的維權帶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