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元買的一張折扣機票,退票時要收取408元手續費
特價機票退票費最高竟達80%
航空公司:防止部分代理商囤積低價票 專家:對不影響銷售的退票應放寬標準
石凱峰(新聞晚報供稿)
近日,一則民航旅客維權案件吸引了業內目光:北京一名旅客花510元購買了一張東航的折扣機票,退票時竟被收取了408元手續費。該旅客一怒之下將東航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定東航退票費過高,應退回60%費用。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國內5折(含)以下的特價機票,退票費普遍都在30%以上,收費最高的東航竟然高達80%。對此,不少旅客質疑航空公司的退票規定為霸王條款,有賺取暴利的嫌疑。業內專家也呼吁各家航空公司能統一退票費收取標準,并仿效旅游行業,對提前多日辦理退票的旅客給予優待。
8月14日,記者查詢了國內多家機票代理網站,發現目前民航退票費的收取標準已比去年放寬了一些,但高價退票費的現象依然存在,且各家航空公司的收費標準都不一致,最高相差了50%。
以3—3.9折的機票為例,東航規定退票費按票價的80%收取,國航規定收取30%,南航則規定不得退票。以一張上海到北京390元的3.5折機票為例,東航的退票費高達312元,國航只收117元,差價達到了195元。對于3折以下的特價票,各家航空公司均規定不得退票。
對于高昂的退票費,不少民航旅客都感到不滿,認為航空公司在依靠自身壟斷優勢,制定霸王條款。
航空公司對此的解釋是,向折扣票旅客收取高價退票費,主要是為了防止部分機票代理商囤積低價票,給正常購票出行的旅客造成影響。“在較高的退票費面前,代理商如果囤下機票又沒有及時售出,自身就會受到損失。我們這樣做,可以保證更多旅客都能買到低價票。”
一些業內專家建議航空公司仿效旅行社的做法,給提早辦理退票的旅客給予優待。“目前,航空公司只對航班出發2小時以前辦理退票的旅客,適當減收退票費。今后,這個時間還可以再提前些,只要不影響機票繼續銷售的退票行為,都應該放寬標準。航企的宗旨應該是服務旅客,而不是給旅客出行制造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