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近日我們接到河南省工藝美術學校學生打來的投訴電話,他們說,今年就要畢業了,學校又突然通知要繳納一筆叫做畢業“考察”的費用,而且學校要求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畢業“考察”,2000多元的“考察”費也是必須要繳納的,大部分學生對學校的這種做法表示不滿。
學生:因為有的學生家里也比較困難,老師還硬性要求我們去參加這個考察課,好多同學都不愿意去。如果學生要是家庭富裕的話,他有條件他可以去,但是有些家庭的孩子就負擔不起。
河南省工藝美術學校今年有3個院系的近千名學生被學校要求在畢業前到省外 “考察”。學生說他們不想參加也得參加,因為老師通知時強調畢業“考察”關系到他們是否能夠順利拿到畢業證書。也有學生和已經畢業的學長們打聽以前是否也有這樣的畢業“考察”課程,收費是否也是相同。學生了解到的就是這個學校近10年來每年都會在這時通知快畢業的學生參加畢業“考察”,而且學校的要求都是相同,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
學生:學校每年都會有這么一個考察項目,每年都是兩三千塊錢,這個費用已經超過我們學生能接受的范圍了。開學交學費的時候,并沒有標明學生要交納省外考察的費用,聽說前兩年也有學生因為這個鬧事。
我覺得學校不應該把這個考察跟我們的畢業證和學分掛鉤。如果因為我不去,我不掏這兩千多塊錢,這門課就算我掛科了,然后降我的學分,我就拿不到畢業證,那我上這三四年的學相當于白上了。學校這樣做,確實讓我們學生挺為難的。
畢業“考察”算是學生的一門課程,要計算學分,但是學生繳納的這筆費用又不包括在學費當中,這到底是怎么回事?記者在網上搜索時發現一篇關于河南省工藝美術學校強制畢業考察的報道,報道時間是在去年的10月22日,報道中也同樣提到,學生不得不按照學校的要求交錢,因為如果不去,學校就不發畢業證書。
報道中也提到,在這所學校門口張貼的收費項目中,并沒有看到畢業考察這一項,收費項目里還明確標明,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學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當時記者采訪到河南工藝美術學校校辦公室負責人,記者詢問:收費你這個沒有經過審批啊?負責人的回答是:沒有!
我們看到報道中還提到,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這個學校的做法就是一種巧立名目的亂收費。既然是亂收費,為什么沒有人管理制止學校這種行為?今年學校為什么還能繼續組織學生進行畢業“考察”,而且所有的要求都還是一模一樣?我們的記者也聯系到河南工藝美術學校的老師:
老師:清華美院、中央美院、中國美院之類的所有藝術類院校,人家每年都有考察,我們就這一次考察。可能有的學生家長會覺得,剛交過學費又要出去考察,可能經濟上確實有點壓力。
老師就是帶隊進行考察,就像采風一樣。它確實是占學分的,家庭比較貧困的,你只要出具證明,我們會讓他在當地做相應的考察,我們都是留有作業的。
如果說學生他自己不太想去,我覺得是不太好的,因為它畢竟是一個集體課程,我們接下來要給學生開會,也要說這個問題。以前都是學生自己去考察,也不經過旅行社了,然后就是老師帶著,臨時去找住的地方,臨時去買火車票等等。現在這樣就很方便了,我們只是想把時間節約出來,所以才委托給旅行社,我們不是說要從中盈利什么的。
你覺得學生有多大的油水可榨嗎?他們又不購物,他自己出去也要花錢的呀,我們只不過是組織了一下而已。
既然老師只是組織者,那么學生應該有自愿選擇是否參加的權利,但是老師在這之前卻也強調這是一門課程,是要計算學分的,那就意味著學生必須參加畢業“考察”否則將無法畢業。雖然這位老師說費用是交給旅行社的,卻由學校強制每個學生都要繳納這筆費用,這里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記者也聯系到和河南工藝美術學校畢業考察的代理旅行社——河南職工國際旅行社,旅行社的工作人員的回答是老師去是免費的。明知大部分學生強烈反對,而老師卻如此積極,這可能也是原因之一,當然還有更重要的原因,
旅行社工作人員:我們跟河南工藝美術學校合作過,大部分組織學生畢業考察出去的老師,我們是給予免費的,一般是30人以上免2個人。如果是省外的話,還會返錢,一個人返100多塊,主要還是看人數。
每年全校都會有上千名學生參加畢業“考察”,這樣算下來學校獲得的提成應該也不是個小數目,學校這樣的“創收”行為為什么沒人管?這種“創收”行為屬不屬于亂收費?是不是因為費用是交給旅行社的,學校只是組織者,所以這也成了相關部門無法管理制止的原因?我們的記者也撥通了河南省教育局的電話。
河南省教育局:畢業考察這種事情,是不允許學校盈利的,所以他們委托給了旅行社。對于一些經濟承受能力不強的學生,學生有自己聯系好的單位,他不想去學校指定的地方的話,原則上學校應該允許學生自己聯系地方。
至于旅行社為老師提供免費服務,在這個問題上,學校派老師是應該的,老師的這個錢不應該讓學生出。至于返錢給學校,那肯定是不對的,學校是不能從中盈利的。
隨后,記者輾轉找到了一位河南省工藝美術學校2009級的畢業生,他為我們講述了去年該校是如何要求學生參加畢業考察的。
畢業生:我是學室內設計的,當時光我們班就有40多個人,加上其他班集,整個系都要去畢業考察,每人交了兩千。當時老師說這個考察能讓我們多學到一點東西,我感覺也沒學到什么,就像出去旅游一樣。
老師還說,如果不去,這個考察課就給我們掛科了,到時候不給我們發畢業證,這有點太強迫人了,所以我們當時都去了。老師當時是直接說的,如果不去就給你掛科,然后不給你發畢業證。
藝術類院校允許學校組織學生進行畢業“考察”,但是說明都是出于學生自愿,而且不允許學校從中盈利。但是學校和旅行社之間存在暗箱操作,又該如何監管?對此,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志宏和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分別發表了評論。
劉志宏:從國家教委到地方各教育局、教委都在制定規定,禁止學校亂收費,學費的收取都要經過教委、物價局的批準,其他費用嚴禁收取。案例中,學校制定這個規定,考察只是個旗號,把它和學分掛起來,對學生形成強迫,嚴重侵犯了學生的學習權利和財產權。
如果交了費用不考察也能拿到畢業證,這嚴重違反了教委的規定,情節嚴重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包華:我認為這肯定是亂收費,而且是變相亂收費,學校借助旅行社的賬戶進行亂收費。另外,如果學生要承擔自己考察的食宿交通費用,那老師的費用不應該變相的讓學生去承擔。
至于100塊錢回扣,這就更加說明問題了,學校是有利益驅動的,這違背了教育的基本定位和原則,必須把這種行為糾正,否則會讓所有的學校效仿。
對于高校這種“畢業考察”,我認為首先應該是教委來管,因為教委是學校的主管部門;第二,可能是稅務和工商機關來管,因為他們對旅行社有直接的管理權限。
當然,更多還是靠學生和家長的舉報,如果沒有這樣的舉報信息,不管是教委,還是工商機關,都很難獲得線索,難以實施自己的行政職責。只有制度建設、日常監督、個案處罰三位一體,才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單就本案來講,現在需要行政部門作出決定,對于學校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