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從道外工商分局獲悉,蘇泊爾方面日前已正式向該分局提交了“對部分‘問題’產品進行復檢”的申請,目前工商部門已受理此事,并將按相關程序對這部分“問題”產品進行復檢。
據介紹,從2008年起,該分局在南馬路好又多、東直路家樂福超市、景陽街黑天鵝以及先鋒路沃爾瑪等4家大型商超,共陸續抽檢了浙江蘇泊爾有限公司及武漢蘇泊爾炊具有限公司生產的“蘇泊爾”牌Ⅱ型奶鍋、Ⅱ型水壺、Ⅱ型湯鍋、雙層蒸鍋等46批次不銹鋼器皿,其中,送省五金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37批次,由于存在材料項檢驗不達標問題,這37批次產品均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今年8月,該分局在對蘇泊爾產品的抽檢中又發現56個批次的產品均存在材料不合格的情況。
本月15日,蘇泊爾發布公告表示,其相關產品已于9月29日再次送交國家相關機構檢驗,檢測結果合格。
據道外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17日,蘇泊爾方面正式向該分局提交了要對部分“問題”產品進行復檢的申請,這次提交的復檢申請只針對今年抽檢的產品,而對于2008年至2009年度所抽檢產品的檢測結果,蘇泊爾未提出異議。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門已受理此事,并將按相關程序對這部分‘問題’產品進行復檢。”
據了解,哈市工商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中,蘇泊爾產品所用材料中錳含量為7.59,遠高于國家規定的2.50;而鎳含量為3.92,遠低于國家規定的下限7.0。哈市工商部門據此做出“不合格”結論。而蘇泊爾由國家專業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卻未涉及錳、鎳、鉻等材質的含量,只檢測了“劃傷”、“凹坑”、“點焊”及“衛生要求”,并由此獲得“合格”結論。也就是說,爭執雙方所出具的檢測報告,其實說明的不是同一回事。對此,許多消費者質疑蘇泊爾的檢測報告避重就輕,未說明實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