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百官街道西橫河三區13幢5樓一住戶家中的電冰箱近日發生自燃,所幸沒有造成較大經濟損失。12月5日,經過協商,消費者獲得一臺新冰箱和5000元賠償。
“12月1日早上8點左右,我正在刷牙,突然聽到‘嘭’的一聲巨響,我還以為是門關上了,但我出來看時發現并不是門。當時并沒在意放在客廳墻角的冰箱,后來看到地面上有道黃色的反光,轉身發現冰箱在冒火。”據消費者倪先生說,當時心情非常緊張,接了桶水想潑過去,但想到冰箱還插著電,所以先去關總閘再潑水,可潑完那桶水后發現火還在燒。為避免火勢蔓延而造成更大損失,他立即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后來自己又潑了幾桶水火終于撲滅了。
12月4日上午,記者來到倪先生家,只見放在客廳的冰箱看上去還比較新,但冰箱背面已有多處被燒焦,而且墻壁墻紙也有多處毀損。倪先生告訴記者,該冰箱為松下NR-B25M系列,是2008年4月購買的,當時也是聽別人說松下的冰箱不錯才選擇了這個牌子,想不到居然自燃了,如果晚十多分鐘,可能要釀成大禍。
“當時把火撲滅后我就打119銷了案,不過他們還是過來了,幫我查看了現場并拍了照片,最終認定線路沒有問題。”回憶起當時的情況,倪先生心有余悸。隨后,他聯系了松下電器的售后部門,紹興松下服務中心的技術人員過來查看后,告訴倪先生是三通閥引起著火,而且這款冰箱屬于召回產品中的一款,因此答應賠償倪先生一臺新的冰箱,對于其他損失則不予賠償。
記者上網查詢了一下這款冰箱的相關情況,發現去年8月4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發布公告顯示,無錫松下冷機有限公司7月30日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召回報告,決定從2010年8月4日起,召回2007年3月到2009年3月期間生產的B20~B26、C23~C29系列共29個型號松下(Panasonic)電冰箱,倪先生的這個型號也在此列。
另外,就因冰箱自燃造成的損失賠償問題,記者咨詢了律師。曹娥江律師事務所的馬偉良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懂a品質量法》也規定,除三種法定情形外,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因冰箱缺陷造成用戶財產損失的,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廠家賠償。
銷售方上百萬和城方面積極幫助倪先生聯系松下公司的代理商和售后服務,最后告訴倪先生松下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會上門來協商,答應給倪先生一個滿意的答復。
本周一上午,松下杭州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來倪先生家了解了情況,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在賠償倪先生一臺5000多元冰箱的基礎上,另外賠償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