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今日就深圳唯冠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蘋果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分別作出了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這也是在商標案件中,蘋果公司得到的第一個好消息。浦東法院認為,蘋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源于美國蘋果公司,雙方商標權屬糾紛正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于不確定狀態,因此認定侵權缺乏依據。
按照訴訟流程,浦東法院的裁定不代表本案宣判,但此裁定不能上訴,唯冠方面只能接受這個裁定。
同時,這也只是此案的中間裁定,案件審理中止,但隨著深圳訴訟的終審結果出爐,此案將繼續審理。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向網易科技表示,本次只是案件訴訟的中間裁定,之后法院將繼續審理。
22日上午,深圳唯冠起訴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iPad商標權案一審開庭,雙方在交換證據的過程中展開激辯。
按照浦東法院目前的裁定,蘋果經銷商將可以不停止銷售iPad,而后審理的關鍵也落在了深圳案件的終審上。
目前,對這起事件影響最大的深圳商標訴訟仍在進行,蘋果起訴深圳唯冠要求依據合同獲得iPad在中國大陸的商標,但是一審敗訴,目前案件正在終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