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李女士花1350元在秋濤北路東部數碼城購買了一部三星手機,使用三天后發現手機出現閃屏的狀況,且屏幕中間出現了一條黑線。“我把手機拿到了建國北路上的三星售后服務部,檢測結果是這部手機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李女士說,她憑檢測結果去找店家,要求退換貨,但對方表示沒有同款手機了,無法換貨,只能退貨,但無法全額退還1350元。“店家說開發票要手續費,還有當時送了我一張內存卡,這些都要扣錢。”
李女士認為是手機本身存在質量問題才需要退貨,而不是出于她個人的原因,所以無論是開發票還是贈品的損失等,都不應該由她來承擔。所以她要求店家全額退款。
店主許女士表示,手機存在質量問題,她也同意按照國家的三包規定,給予退貨處理。“但是內存卡并沒有問題,如果也要退貨,那至少應該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但是消費者已經把外包裝給丟了。”
許女士說,這個8G的內存卡并不是免費贈送的,而是連同手機一起以雙方協議的優惠價格銷售給李女士的。“這個內存卡在我們店里是賣168元/個的,現在算她(即李女士)100元/個,其余的費用可以退還給她。”
店方只開給李女士一張發票,寫明了手機型號以及“包含內存卡、貼膜”等內容,但未標明內存卡等的具體價格,從發票本身難以判定內存卡是買還是贈。
李女士表示無法接受店方的說法及處理方案。而許女士也表示無法再作退讓,消費者可以走法律途徑或者尋求別的維權方式。
對此,杭州市下城區消費者協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發票上沒有寫明內存卡是買還是贈,給消費者維權造成了一定的障礙,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只能互相協商解決問題。“如果是買一送一之類的情況,消費者拿到的商品不管是買的還是送的,如果有問題的話,按道理全部都可以退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