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會出爐一季度消費者投訴情況顯示——
家電投訴最多 質量問題最煩
近日,市消委會出爐了一季度我市消費者投訴情況的分析報告。報告顯示,在所有投訴類別中,家用電子電器類的投訴最多,共64件,占總投訴的32.65%;而消費者投訴問題性質中,商品質量問題最煩人,共150件,占總投訴的76.53%。
據了解,整個一季度,我市各級消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96件,解決196件,解決率為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07萬元, 不予受理3件,接待來訪、接受咨詢764人次。
◆家電“領銜”投訴之首 投訴問題多數與質量有關
報告顯示,所有的投訴問題按類別分:家用電子電器類64件,占總投訴的32.65%;家用機械類6件,占總投訴的3.06%;百貨類59件,占總投訴的30.10%;房屋及裝修建材17件,占總投訴的8.67%;農用生產資料類4件,占總投訴的2.04%;服務類35件,占總投訴的17.86%;其他商品類11件,占總投訴的5.62%。
在所有家電產品投訴中,通訊類產品質量投訴又成為投訴重點。據介紹,本季度,消委會共接到此類投訴38件,占家用電器類質量問題的62.35%,而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不具備說明書或銷售人員介紹的功效、性能;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售后服務差;維修效果不理想等。
另一方面,投訴問題按性質分:質量150件,占總投訴的76.53%;安全3件,占總投訴的1.53%;價格23件,占總投訴的11.73%;計量3件,占總投訴的1.53%;營銷合同2件,占總投訴的1.02%;其他11件,占總投訴的5.62%。
◆警惕這些商品和服務
很明顯,從報告中顯示出的商品質量問題高居所有問題的首位。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本季度質量投訴150件,雖然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但也體現出新的問題,那就是較突出的是移動電話、服裝鞋帽、皮具、食品、洗衣業、食宿等類別的投訴成為新動向。
●服裝鞋帽、皮具質量投訴23件,占百貨類質量投訴的46.94%。主要問題是:服裝脫色、縮水;鞋類開膠、開線、斷底、脫色;皮具開裂、脫皮。
典型案例——
2月10日,一女士到遂寧城區某大型商場購買某品牌皮包,價格1200元,后發現該包有一裂口,要求換貨,在換貨過程中,因營業員服務態度不好,消費者不服,要求退貨,營業員不同意退貨。消費者在十分氣憤的情況下,向市消委會投訴,市消委會接投訴后,立即通知商場負責投訴的工作人員,經查,該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并組織雙方調解,在調解中,商場態度誠懇,主動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并退還貨款1200元,消費者感到滿意。
●洗衣業質量投訴5件,占服務類質量問題的41.67%。以投訴衣物破損、串色、染色、褪色、縮水、變形、丟失等問題為主。
典型案例——
2009年12月4日,一消費者到射洪消委會城南分會投訴稱: 2009年10月將兩件女式大衣送到某干洗店干洗,取衣服時發現一件衣服扣子被洗掉,另一件被洗變形,便要求重洗,結果無法還原。在要求店家賠償未果時,還被該店老板痛罵一頓。城南分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經查,該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便組織雙方調解,對洗衣店老板罵人的行為給予批評教育。經調解,店家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并賠償消費者經濟損失150元 。
●春節期間餐飲投訴有所上升。主要表現在:消費者用餐的食品變質、過期;餐館亂收費,把消費者未點的菜寫入賬單;經營者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擅自收取消毒餐具費、包間費和開瓶費。
典型案例——
春節期間,馮女士一家在某餐館就餐,就餐前,餐廳服務員未告知有包間費和服務費,結賬時,餐館既收了包間費88元又收了開瓶費50元。消費者不服,向市消委投訴,經市消委調查核實,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于是市消委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中,市消委工作人員向餐館負責人宣傳了《消法》及《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表示餐館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違反了《消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餐館負責人了解情況后,認識態度較好,主動向消費者賠禮道歉。最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餐館退還消費者開瓶費和部分包間費。
◆ 虛假廣告設陷阱
縱觀所有投訴案件,一個新現象值得注意,那就是虛假廣告誤導消費問題投訴仍比較突出。投訴反映出的主要問題是,以低價格高質量為誘餌,欺騙消費者,通過網上購物、郵購,有的通過電視廣播廣告宣傳,往往拋出一個電話號碼就誘騙了許多消費者上當,消費者收到商家郵寄的商品與廣告所說的商品質量功能相差甚遠,才知道上當受騙。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特別是在時下較為流行的網絡購物時代,這一點我們不得不多一份小心。
典型案例——
今年1月,市城區一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了某品牌減肥產品,貨到先付款后開包,結果打開和所購產品有差異,消費者拒絕收貨,代購方不同意,后來在市消委的介入下,指出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才順利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