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到銀行繳納罰款,是實現處罰分明、陽光財政、杜絕腐敗的便民措施。消費者杜女士向本報爆料,前一陣兒,她去銀行繳納違章罰款時被告知,要先交15元辦理銀行卡后,才能繳納罰款,這讓她很難接受。
北京某企業員工杜女士被公司派到西安工作一年,今年1月,因車輛交通違章,她持兩張在北京開戶的工商銀行卡到工商銀行自助設備和網上銀行繳費,結果因網絡原因無法完成交易。杜女士只好持銀行卡來到就近的工行西安草場坡儲蓄所通過柜臺辦理,銀行工作人員卻說,她的銀行卡開戶行是北京工行,外省銀行卡是無法辦理繳費的。銀行工作人員還告訴她,這個網點不是定點繳費網點,所以現金繳費也不行,“要先辦一張西安工行的銀行卡才能完成繳費,卡費和年費一共15元。”杜女士無奈掏了15元新開了一張工行銀行卡,短短5分鐘時間內繳完罰款后又注銷了該卡。“只用了5分鐘就注銷了,為什么銀行要提前收取10元的年費?”杜女士對此很不理解,她認為,沒有享受一年服務就提前收取10元年費很不合理。此外,單純為繳納一次罰款而辦卡或存折也是浪費資源。“我已經有兩張工行卡了,其中還有一張是貴賓金卡,在西安再開張新卡根本沒用。”
記者在西安本土論壇上看到,有不少市民也遇上了和杜女士一樣的問題。網友“相信自己喔”質疑,“不辦卡不能交罰款,這是什么規定啊,這不是霸王條款嘛? ”
“不辦銀行卡就不能繳納違章罰款,這顯然是銀行的霸王條款。”陜西博碩律師事務所周永東律師表示,銀行有接受現金或者銀行轉賬義務,因為根據相關法律,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因此,如果上述情況屬實,且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允許或批準銀行的這種行為,那么銀行的這種做法就有強迫交易嫌疑,涉嫌違規操作。(西安晚報 王赫)
已有2600000條與銀行卡相關的微博 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