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實習記者 潘磊) 未開封的北冰洋汽水里面竟然有根釘子,廠家卻只多賠一瓶汽水,這讓市民善先生很難接受。
昨日,事主善先生告訴記者,中午時他從北沙灘橋東一個小賣部買了兩瓶北冰洋汽水,竟然發現一個瓶里面有一根釘子。
在善先生家,記者看到了這瓶特殊的北冰洋汽水。整個瓶子確無開封印記,瓶蓋處也未見異常,瓶身上北冰洋的標志和商標均完整。在瓶底處,可以看到有一個類似于釘子的東西嵌在瓶子里,似乎還生了銹。
“這是讓人喝的東西,你說多惡心啊。”善先生不斷搖頭,他隨即向北冰洋食品公司打電話詢問。善先生說,過了不久,該公司“只來了一個開著三輪車送貨的”,并且“拍了照片后什么也沒說就離開了”,甚至都沒道歉。隨后,北冰洋客戶給他打電話說,只能是把問題產品換一瓶,再賠償一瓶汽水,此外無法提供補償。善先生對此表示難以接受。
小賣部的老板告訴記者,他們這片所賣的北冰洋汽水都是統一配送的,不可能是假貨。
北冰洋銷售部負責人傅先生上午表示,公司對該事件高度重視,目前還無法確認該產品是否為正規產品,按照公司的質量管理辦法此種情況“令人費解”。已派專人和消費者溝通此事,并本著負責的態度先行補償2瓶汽水,但消費者不接受。現在正和消費者繼續協商并調查事件原因。
●說法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遇到消費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消協投訴,消費者索賠時不要漫天要價,但廠家賠償的兩倍偏少,應該是商品價格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