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業(yè)的送奶車。 康亞風/CFP
【財新網(微博)】(實習記者 許冰清 梅珂)光明乳業(yè)奶酪產品“小小光明”日前被指含嬰幼兒食品不允許添加的“乳礦物鹽”。9月18日下午,光明乳業(yè)官網發(fā)布聲明,否認“小小光明”奶酪存在質量問題,但為防止消費者被誤導,該產品已在全國陸續(xù)下架,準備更換包裝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銷售。
據《京華時報》報道,這次“小小光明”奶酪事件起于北京,該市一市民8月購買“小小光明寶寶奶酪(寶寶杯)”時,發(fā)現其配料表標注含“乳礦物鹽”成分。
乳礦物鹽又稱乳鈣,來源于不含蛋白質和乳糖等成分的乳清,鈣含量比較高。
上海諾申食品貿易有限公司代理丹麥Arla公司的乳鈣制品的國內銷售,該公司銷售人員王金申向財新記者介紹,這種乳鈣制品常被作為高鈣乳制品的添加成分。
據國家衛(wèi)生部頒布的《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及相關名錄,“乳礦物鹽”屬于食品中的“新資源食品”分類,其生產、使用都有一定的限制條件。衛(wèi)生部對乳礦物鹽的使用說明中明確表示,不得用于嬰幼兒食品。
來自光明乳業(yè)公關部的張夏子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小光明”奶酪產品的實際受眾群體應該為年齡更大的兒童群體,非目前包裝上宣傳的1-3歲兒童。
她說,在相關標準中,“乳礦物鹽”是可以作為非嬰幼兒食品添加劑的,同時該產品本身經過各項檢測,指標全部合格,不存在食品質量問題。
由于奶酪產品宣傳上偏向低齡消費者,“小小光明”奶酪產品的外包裝上,明確標有“針對1至3歲的寶寶”這樣的廣告詞。
張夏子表示,原有廣告詞不夠準確,的確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
她表示,“小小光明”奶酪產品已陸續(xù)在全國下架,在更換包裝上的廣告文案和包裝設計后,會于今年10月底重新上架銷售。
至于光明乳業(yè)會否在更換包裝中,將引發(fā)爭議的“乳礦物鹽”成分從配料表中取出,光明乳業(yè)方面沒有給出明確回應。
光明乳業(yè)質量部的一位人士日前接受《京華時報》采訪時稱,產品配方于2009年確定,“食品配方確定后,很少輕易改動”。
6月中旬至今,光明乳業(yè)旗下的多種產品均出現質量問題,引發(fā)市場對其產品質量控制方面的質疑。此前曾有業(yè)界人士表示,光明乳業(yè)的管理漏洞可能與其壓縮成本有關。
不過,光明乳業(yè)總裁郭本恒此前公開表示,中國乳企生產硬件配備世界領先,管理水平、檢測手段、質量控制等都很先進,反而是國內的乳制品標準過于嚴格,限制了乳品企業(yè)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