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鈺蕓
晚報訊 昨天,茅臺發布公告稱,自送產品至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三家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均符合標準,請求各級監管部門抽檢本公司產品并將結果及時公布。不過記者發現,茅臺送檢的三批產品生產時間均為今年7月和11月,而網友“水晶皇”送檢的則是5月產品,不同批次茅臺酒是否塑化劑含量不同,尚未得到解釋。
茅臺公告稱,2011年臺灣 “塑化劑”事件發生后,公司對生產過程所涉及的塑料制品進行了全面篩查和風險評估,根據篩查和評估結果對產品的塑化劑指標實行嚴格監控。記者注意到,在茅臺附件發布的檢測報告中,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及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的檢測報告時間均為今年七八月份,也就是早在這場塑化劑風波曝光之前。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檢測報告時間是上周。
這三份來自不同機構的報告顯示,部分茅臺酒被檢出含微量塑化劑DEHP,但含量低于衛生部標準,另外多種塑化劑未檢出。不過,茅臺送檢的產品為2012年7月到11月間生產,而“水晶皇”送檢的是2012年5月的產品,并不是同一批次產品。
而據媒體報道,今年上半年,仁懷市政府強制要求,茅臺鎮包括茅臺集團在內,取締所有酒類生產過程中的塑料制品,包括接酒桶、塑料軟管、塑料薄膜等。因此有網友質疑,可能5月尚未整改完畢,7月以后的產品都合格了。但改造前的茅臺酒是否經過檢測,是否含有塑化劑尚不得而知。對此,業內人士也表示,消費者之前喝的酒中塑化劑的含量到底是多少,作為消費者有知情權,因此,茅臺應該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再公布7月份之前的白酒塑化劑含量檢測結果。同時呼吁國家質檢部門盡快出臺白酒中塑化劑含量的標準,讓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