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由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引發的一起公益訴訟在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此次法庭答辯中,被告沃爾瑪代理律師否認其銷售的“鹽焗帶殼杏仁”和“鹽焗杏仁”屬于扁桃仁,堅持認為是杏仁。
原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上周在宣布,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美國大杏仁”(Almond)更名為“巴旦木”,并稱“該組織今后在市場營銷、宣傳等資料上將使用這一名稱”。
然而,對于中國消費者來說,“美國大杏仁”改了名兒是否就可以將自己的過去一筆勾銷?或者說,利用虛假名稱獲取利潤能否通過“改名換姓”方式逃避追責?
中國消費者多花185億元
衛生部發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于今年4月20日正式實施。該法規明確要求,不應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和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一些經濟和法律界人士指出,長期以來,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使用“美國大杏仁”這一虛假名稱,導致了中國消費者“誤認誤購”,當事人獲取了巨大的商業利益。
中國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分析,“美國扁桃仁”以“大杏仁”名義進入中國市場以來,銷量逐年增加。保守的計算,1975年-1980年,增幅為10%;1985年-2000年,增幅為20%;2000年-2005年,增幅為80%;2005年-2012年,增幅為100%。
根據美國方面提供的“Almond”有關數據,近年來,美國扁桃仁(即所謂大杏仁)總產量大約100萬噸,其中出口到中國市場占10%-12%。
另據統計,在我國零售市場上,新疆出產的扁桃仁(巴旦木)最高價格為每公斤50元,最低價格為30元;而以大杏仁名義售賣的美國扁桃仁最高價格為每公斤120元,最低價格為90元。
根據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北京科技大學理學院統計系教授、國際統計學會會員王見定計算發現,僅2006年到2011年,中國消費者因為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在中國銷售,至少多花費了185億多元(以2011年價格為基準),其中大部分被中國經銷商獲取,還有一部分被美國經銷商獲取。
專家呼吁查處欺詐
海關總署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1992年以來,我國海關在進口美國扁桃仁(巴旦木)過程中,一直使用“Almond”這一英文名稱,以及“巴旦杏”這一中文俗稱,其海關代碼是0802,而“杏仁”的海關代碼是0809,不會造成兩者之間的混淆。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要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答案,恐怕需要有一個平臺,將農業、商務、海關、工商等相關部門聚合在一起,共同研判一下,究竟是名稱問題,還是其他問題。
還有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美國加州杏仁商會”英文名稱為Almond Board of California,其中Almond指“扁桃仁”或“巴旦木”,它的正確名稱應為“加州扁桃仁協會”或“加州巴旦木協會”。然而,這家機構過去一直打著“美國加州杏仁商會”的旗號在中國通過中介機構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迄今未在中國有關部門注冊。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對記者說:“將扁桃仁翻譯為‘美國大杏仁’,究竟是翻譯的過失,還是主觀故意?我認為,即使是翻譯錯了,作為進口企業,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指出,進口商明知故犯,屬于欺詐行為。其對于消費者權益的損害,可以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起訴或索賠;對于杏仁行業的損害,可以依據不正當競爭法,通過監管部門的行政手段處理;如果是以欺詐手段簽訂合同的,企業可以依據合同法向進口商追責。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