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12月17日電 據荊門市工商局消息,12月8日,荊門市沙洋縣消費者蔡某在十里鋪鎮某超市花46.8元購買1盒德芙牌巧克力,回家發現為過期商品。
12月10日,蔡某到沙洋縣工商局十里鋪工商所投訴。工商所執法人員在仔細查看購物小票及實物后,確認所購商品已過期3天。當即,執法人員向蔡某送達了《消費者購買假冒偽劣食品工商部門先行賠付認定通知書》,隨后趕到某超市實地調查。
調查證實,蔡某所購商品生產日期為2011年12月7日,保質期至2012年12月5日,蔡某購買時巧克力已經過期3天。執法人員確定投訴人的情況符合先行賠付條件,為投訴人辦理了先行賠付手續,向投訴人蔡某先行賠付購物款及索賠現金共468元,并對超市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金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