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孫麒翔 王子揚)7月2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62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顯示,蘭州百味源調味食品廠生產的兩批次雞精,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檢出值均低于標準規定。
據了解,天水鑫三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蘭州百味源調味食品廠生產的雞精,谷氨酸鈉檢出值為6.3g/100g,標準規定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鈉檢出值為0.16g/100g,標準規定為≥1.10g/100g。另一批蘭州百味源調味食品廠生產的雞精,谷氨酸鈉檢出值為6.9g/100g,標準規定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鈉檢出值為0.15g/100g,標準規定為≥1.10g/100g。上述兩批次雞精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檢出值均不合格。
近期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組織抽檢調味品162批次樣品,抽檢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6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生產企業所在地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天水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