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法制日報》消息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布安徽和縣違法批占土地案處理結果,10余名政府相關干部受到處分,尤其以三位縣委書記受到追究引起輿論極大關注。但社會對此案的熱情,并未隨相關干部受處理有絲毫減弱,特別是涉案的碧桂園的種種表現,引人無限遐想。
幾年前就有人質疑碧桂園涉嫌“零地價拿地”,媒體也作大量報道,但結果卻不了了之。和縣案中,碧桂園拿地數千畝,卻只向和縣政府支付每平方米73元的費用,再次有力地說明此前對碧桂園的質疑并非空穴來風。碧桂園不僅以小球訓練基地建設的名義拿地,還以國家明令禁止的高爾夫球場項目拿地,如此不加避諱,足見違規到了何等囂張的程度。
碧桂園案件發生時,朱愛民任和縣縣委書記。在查處碧桂園案件中,已經就任臨泉縣縣委書記的朱愛民最終被安徽省紀檢監察機關撤銷縣委書記職務。
據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介紹,朱愛民離任和縣縣委書記后,許少春接任和縣縣委書記,他也參與了碧桂園案。在碧桂園案查處前,許少春也已離開和縣,就任巢湖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與朱愛民一樣,許少春也因碧桂園案被誡勉談話。
因碧桂園案,被處分的官員還有和縣政府原縣長、現任和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桂林被行政警告處分。
至此,就碧桂園案,和縣三任縣委書記或被撤職,或被黨政紀處分。
因碧桂園案,和縣其他被處分的官員還有和縣政協原副主席林厚春;和縣縣委原常委、副縣長何樂平等11人,其中處級干部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