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套二手房,卻因房屋所在區域變化,無奈在兩處政務中心各辦理了一套房產證。對此,市民肖先生直呼“冤大頭”傷不起。
據肖先生介紹,今年年初,他購買了一處位于洪山區和平鄉柴林頭村柴林花園的二手房。在辦理好過戶手續后,最近他正準備著手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沒曾想,按過戶書上的地址在洪山區政務中心辦好房產證后,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該中心無法辦理土地證,要辦土地證必須去青山區政務中心。對此,肖先生很不理解,而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則是年初市政府土地劃分,肖先生房屋所在區域已被劃歸青山區管轄,因此,在青山區辦理土地證理所當然。
而在青山區政務中心,肖先生得知,如果在該處辦理了土地證,那么他的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地址將是不統一的,以后會造成很大的麻煩。為此,肖先生只能在青山區政務中心重新又辦理了房產證。
辦房產證花了雙份錢,肖先生很郁悶,再次去了洪山區政務中心,希望能夠退還辦理房產證共花費的518.6元。政務中心工作人員則表示,證件既然已經辦了,就絕無退錢的道理。
肖先生說,市政府區域重新劃分,老百姓并不知曉情況,但因此出現的問題讓老百姓買單很“冤枉”。
近日,記者為此前往洪山區政務中心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向相關部門反映并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