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市民李守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他在煙臺海信物業經營有限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卻沒有給他交一分錢的保險費。合同未到期,他便被辭退了,補償至今沒有著落。
近日,市民李守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他在煙臺海信物業經營有限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卻沒有給他交一分錢的保險費。合同未到期,他便被辭退了,補償至今沒有著落。
“我是2008年進的海信物業,和公司簽了三年合同。當時合同上說公司代交保險費,但我干了快三年了,公司一分錢保險都沒給我交。”李先生說,合同還未到期,他便被突然“解雇”了,到現在也沒領到補償。
據李先生介紹,他與公司簽訂合同后,被安排到其他單位做保安。“9月28日還正常上班,29日突然通知我們第二天不用到單位上班了,提前連點預告都沒有。”對于突然被“解雇”,李先生有些發懵。他說,與他有同樣遭遇的還有14名同事。李先生找到海信物業,得到的答復是“對方單位換了家物業,等他們把補償款打過來,就會馬上給你們發下去。”而對于一直沒有給交的保險金,李先生沒有得到任何答復。
28日,記者找到了煙臺海信物業經營有限公司,轉述了李先生的敘述后,公司的蔣守儉經理對此堅決否認,“保險是他自己不愿意交的。”
蔣守儉說,因為公司里的員工有的有農合,不需要交保險,所以公司會提前進行詢問,對于不需要交的,公司就不再代交保險費。李先生當初自己不愿意交,公司也不知道為什么,但是尊重了李先生的意見。
對于蔣守儉的說法,李先生認為這是公司故意推脫責任。“誰會故意不要保險,又不能換成工資發下來。我有當初打印的工資條為證。”在李先生出示的工資條上,記者看到,代交保險一欄顯示是0元。
蔣守儉稱,等服務單位把補償款打過來,公司才能給員工發放合同未到期帶來的損失。李先生認為,除了這部分補償外,保險費是必須補償的,如果公司拒不支付這部分保險或者拖延發放補償金的話,他將訴諸法律解決這件事情。 (記者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