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規范中介行業出臺過中介行業自律規則等一系列法規,目的就是讓中介行業有一個良性的發展,避免中介公司以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來欺騙、訛詐客戶。而據消費者李先生反映,鏈家地產卻對相關法律法規視而不見,公然以欺騙、訛詐客戶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回顧事件:
2012年4月,李先生在北京市海淀區鏈家地產中介處租賃了一套由鏈家地產推出的自如友家房源。租房付費要求是:押一付三、中介費、保潔費、有線費,即:月租4390x3+押金4390+中介費4390+保潔費720+有線費216。然而,2013年將要到續租的時間,鏈家地產卻再次強行要求李先生繳納全年總房租7%的服務費。那么,這其中的7%的服務費從何而來,為何再次收取呢?
2013年續租 鏈家要求再收7%服務費
然而,在2013年李先生需要續租時,鏈家地產卻向李先生再次索要全年總租金的7%,即3688元作為服務費。為了弄清鏈家收取全年總房租的7%的服務費的緣由,李先生便致電鏈家地產自如友家客服問究竟。
客服回復,要想租此房,服務費必須交;同行其它業者,無此收費。
李先生帶著疑問致電了自如友家客服,詢問第一年租房子的時候繳納了一個月房租的中介費,為何續租還要繳納所謂的服務費是什么?
客服回應,服務費就是為您提供的物業管理費、上網費、室內設施維修費和衛生保潔費等這些服務。
李先生質疑的問道,這些項目不是合同里明確由你們公司自己承擔嗎?為什么要向我們租戶收取這些費用呢?這不等于所有的項目都是由我們自己承擔啊?我們不需要這些強加的服務行不行?
鏈家客服是這樣回復的:“此費用是用來維修房子、保潔房子、上網費、維護房屋設施等的費用,不管你怎么樣,如果想繼續租賃此房屋,這些服務費必須交”。
李先生無奈,心想也不能來回搬家玩啊,無奈只能繳納相關費用。
記者調查并致電了其他房產中介公司,我愛我家、21世紀等多家中介機構均表示,首年租房只需繳納一個月的房租作為中介費,次年續租均無再次收取租戶服務費等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