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河北瑞豐拍賣有限公司在拍賣網上發布拍賣公告,拍賣標的:邢臺市化肥設備配件廠整體資產一宗,土地資產:土地登記面積17001.65平方米(25.528畝),實測土地面積14429.85平方米(約21.645畝),地上建筑:3969.77平方米,其中包括:1、北側家屬樓,2、汽車庫,3、2號倉庫,4、鋼材庫,5、餐廳,6、鍋爐房及門窗。保證金:500萬元,參考價:1410萬元。報名注意事項:參加競標的競買人須持有效證件(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資質、銀行資信證明)及競買保證金于2014年6月12日16時前到我公司辦理競買手續。并公布了保證金繳納賬號。
然而,當邢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按要求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報名參加競拍申請時,河北瑞豐拍賣有限公司告知競買人需先到邢臺市橋西區政府找辦公室王主任,待王主任同意后方可報名。競買人提出為什么要王主任同意才能報名,被告知解釋權在橋西區政府。于是競買人到橋西區政府找到了王主任,王主任告訴競買人事情很復雜,報名早就截止了,不能報名。
6月11日上午記者以競買人的身份與邢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表再次找到王主任,提出參加競拍,王主任開口就說:“我昨天不是告訴你們了,報名截止了,不能報名。”當競買人提出:拍賣公告截止報名的時間是2014年6月12日16時,而且只有兩家公司報名,競買的人越多,對政府越有利,能拍高價是好事,今天才11日,沒過截止時間怎么就報名截止了呢?王主任說:“這是領導定的,10日以前就不能報名了,讓你們報名對那兩家公司不公平,人家都運作一年多了,你們不了解,事情很復雜,不能報名。”
無奈,競買人通過關系找到了橋西區的一名副區長,該區長說:“這事我不分管,我給你問一下”。一小時后競買人接到王主任的電話說可以報名,把相關資料送過來,競買人按要求將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資質、業績、銀行資信證明報送給王主任,王主任看了后說到銀行交保證金500萬元,找拍賣行辦手續吧。
競買人在慶幸自己可以報名參加競拍時,突然又接到王主任的電話,稱:除向拍賣行交500萬元的保證金外,還必須向區政府再交納100萬元的誠意金,否則不能報名,并發來開戶銀行、賬號的短信。競買人再次被阻擋在競拍大門之外。
一道道門檻將多家競買人拒之門外,至此有資格參加競拍活動的只有王主任所說已運作一年多的那兩家開發公司了。
2014年6月12日上午,記者帶著諸多疑問到邢臺市橋西區委宣傳部,要求對此拍賣活動進行采訪,宣傳部馬部長核實記者身份后聯系到王主任,王主任見到記者后第一句話:昨天我的態度不好,我不知道你是記者,昨天說的話不算,你有什么問題盡管說。
記者問:邢臺市化肥設備配件廠整體拍賣報名競拍的截止時間是6月12日16時,現在能否報名競拍。
王主任答:能參加。
問:你不是說10日之前就截止報名了嗎?
答:我現在請示過領導說可以報名了。
問:100萬元的誠意金還需要交嗎?
答:需要交納。
問:拍賣公告中沒有這項規定交納100萬元誠意金,交納誠意金的依據是什么?
答:交納100萬元的誠意金是領導開會定的,怕流拍,前兩家都交了100萬元的誠意金,別人不交對人家不公平。
問:如果拍不到,那100萬元怎么辦?
答:拍不到全款返還,如競拍時沒人舉牌,100萬元作廢不退,我可以給你提供競拍活動的相關材料。
下午記者再次來到區政府,向王主任索要相關材料時,王主任以領導開會不在為由拒絕,至此采訪活動結束。
經記者了解,邢臺市化肥設備配件廠是區屬企業,隸屬于邢臺市橋西區政府,該廠已停產閑置多年,另據當地群眾反映,該廠所在地周邊地塊的土地出讓價格均在每畝130萬元左右,而該宗土地的起拍價在每畝60多萬元。
6月13日經河北瑞豐拍賣有限公司拍賣上述的該宗土地,獲得競拍成功的是政府準許報名參拍的兩家中的一家,拍賣價為1420萬元,只比起拍價多10萬元,另一家是否為陪標,這背后說明什么?
我國拍賣法將“拍賣”定義為“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并確認公開、公平、公正及誠實信用為拍賣活動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然而邢臺市橋西區政府設置門檻阻止其他競拍者參予競拍,這中間是否隱藏著某種“貓膩”?是什么使得他們利用行政干預如此操作?制度的影子又在哪里?權利封閉運行,公眾監督缺位為暗箱操作、權利濫用提供了巨大空間。
近期國家在各地土地出讓中嚴查假拍賣假招標防止暗箱操作,河北省各級監察機關根據中紀委、高檢的部署將加大對群眾反映敏感問題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領導干部身陷非法利益格局,干預和插手市場化配置資源工作,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的行為;工程發包和政府采購中虛假招標、串通投標,評估機構虛假評估,土地礦權出讓中的假招標、假拍賣、假掛牌以及涉黑勢力介入資源市場化配置等問題;國有產權轉讓中搞暗箱操作、違反規定程序轉讓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行為。
在調查中,記者產生了一連串的問號,而這也是公眾心中的問號。近年來,國有資產流失案件令人觸目驚心,在此類案件中,一些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者,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有的以惡意“拍賣”為手段,瘋狂占有國有資產。
國土資源部稱, 國有資產流失長期以來一直是重大問題,在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案中,有沒有官僚主義與腐敗的問題?有沒有人因瀆職和腐敗受到刑事追究?有沒有人因為責任者擁有相當大的權力而逃脫處罰?這些問題不解決,國有資產流失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對群眾反映強烈、后果嚴重的問題應得到查處,嚴重破壞土地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分子應得到嚴懲,對亂占國土資源的違法案件,特別是那些性質嚴重、影響很壞的案件,要沖破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不難看出邢臺市橋西區政府對此次拍賣活動存在行政干預的影子,對競拍活動設置門檻,通過運作只有兩家企業參與競標,并且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成標,政府官員口中的企業在一年中所謂的運作是如何進行的?此中是否隱藏“貓膩”?
近日,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通知,要求緊緊抓住“四風”突出問題不放,繼續深化專項整治,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人民滿意的成效,特別要針對“四風”問題“隱身”、“變種”、“反彈”、“回潮”的現象,真改實改徹底改,把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作為反對“四風”和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出重拳、用實招,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嚴肅查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問題。
相關資料調查顯示76﹪的落馬官員的貪腐問題都涉及土地、工程、房地產開發。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謀取私利的資本。眾多高官的貪腐為何能屢屢得逞?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官大一級壓死人”的特權思想在我國還有市場,一些地方“權大于法”的現象依然存在。對行使公共權力的領導干部來說,權力是有效開展工作的基礎,權力是施展自己才華的舞臺,權力是通向成功的通行證。當然,權力也是一把雙刃劍。權力既可以成為領導干部施展才華與為人民服務的平臺,權力同樣也可以成為少數人貪贓枉法、牟取私利的保護傘。
習總書記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籠子”不僅可以防止權力濫用,而且“籠子”有利于權力的運作透明,從而讓領導干部自覺形成對法律的敬畏和對群眾的敬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既是中國共產黨對內對外的莊嚴承諾,也體現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始終堅持反腐倡廉的堅強決心與信心。
邢臺市橋西區政府的此次拍賣事件是否是權力運作的結果,我刊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