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報料稱團購一午餐 付錢后卻突然被告知團購已取消
本報訊 (記者黃江潔)近日,有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在美團網上團購的東莞某火鍋城單人自助火鍋午餐后,接到網站短信通知該項團購被取消。有市民就質疑團購網站單方面取消團購的做法是否合理,有律師表示,團購網站無權單方面中止合同。
事由:
團購項目突然被取消
在南城鴻福路附近上班的李小姐是一位“團購迷”,她經常在網上搜羅一些東莞本地的團購信息。
5月3日,她在美團網東莞站看到一項東莞某火鍋城的自助套餐,網站上寫著“原價28元,團購價14元”,于是李小姐便購買了4份該套餐,并用網銀成功支付。隨后美團網將4份套餐的團購碼都發到了李小姐手機上。按照程序,李小姐只要拿著這4個團購碼便可以去火鍋城消費。
5月7日,李小姐與朋友約好,第二天中午一起去該火鍋城吃飯。但就在5月8日上午,李小姐接到了一條美團網發來的短信,稱由于該火鍋店經營調整,該團購項目被取消,團購金額將會盡快返還到賬戶。看到這條短信之后,李小姐非常生氣,認為自己“都約好了,沒辦法跟朋友交代”。
和李小姐在一棟寫字樓上班的吳女士則更為尷尬,由于更換了手機號,她并沒有接到美團網發來的短信通知。5月10日,她約了朋友一起去該火鍋店消費,入座后吳女士出示了團購碼,卻被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用”。吳女士說這讓她在朋友面前感到非常難堪。
團購網站:
因故與火鍋店解除合約
記者隨后致電美團網客服電話,詢問團購被取消的原因。工作人員介紹說,這項東莞某火鍋城自助套餐于5月4日團購結束,400份全部售出,但5月8日接到公司通知,群發短信通知消費者該團購項目因故取消。
對于其中取消合作的原因,該工作人員只是說,“我們和這家火鍋店因為一些問題中止了合作。”隨后工作人員表示,退款將于3~7個工作日內退回給消費者。
隨后記者來到了位于南城鴻福路口的這家火鍋店。一位知情的工作人員小余介紹說,火鍋店一直正常營業,只是“因為一些摩擦和美團網停止了合作”。小余還告訴記者,“如果你是在團寶網上團購的,還可以正常使用,但是美團網的就不行了。”
律師:
解除合同須雙方協商一致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東莞今久律師事務所胡成遠律師。他介紹說,團購網站與消費者之間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是消費者支付成功且收到團購網站發來的消費密碼,這實質上是“以行為方式簽訂合同”,因此也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胡成遠表示,團購網站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屬于違約行為,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后才能解除合同。同時,消費者遭遇這種情況時有權要求賠償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相關鏈接:
團購陷阱多
消委會曾發“消費警示”
今年3月,本報的3·15策劃《團購成消費陷阱“重災區”》出街后,在消費者中引起不小的反響。
東莞市消委會秘書長鄧國平表示,由于監管不力,團購網站卷款逃跑、不履行承諾等事情時有發生。但消費者往往“投訴無門”或因維權成本太高而“自認倒霉”。因此,為規避風險,消費者應該謹慎選擇團購,而不能“抱著貪小便宜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