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商城截圖。
【導讀】一元可以暢游紹興并能入住高檔酒店,京東的一則超低價團購信息引來萬余名消費者爭相購買。然而正當大部分買家收到購買成功的確認后,團購產品卻被以工作人員失誤、網頁處于測試階段等理由取消,不僅讓人對網購的安全性產生擔憂,《天天315》本期關注:商家自擺烏龍,誠信經營哪去了?
中廣網北京4月1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隨著團購網站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人被它超低的價格所吸引,選擇在網上來訂購旅游產品。而網上訂購信息嚴重不對稱,蠱惑招數以及陷阱數不勝數,稍不留神就會容易掉入其中。如何在網上選擇較為規范的旅游產品,面對商家的陷阱,消費者又該如何規避風險主動維權呢?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專家委員趙占領以及北京朝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剛和大家一起討論相關的話題。
3月19日凌晨的時候,許多網友發現在京東網站上出現了多款標價1元的團購旅游產品,旅游項目包括紹興櫻花古城浪漫游、住開原名都大酒店自由行、還有藥王谷踏青賞花行等。花一元錢就能去這些地方玩,迅速引發了網友們的搶購。有截圖顯示,在團購結束時,去紹興賞櫻花的線路已有1700余人購買,而四川藥王谷踏青線路的團購人數更是高達一萬多人。但3月21日,京東商城(微博)正式表示,經過調查,發現1元錢團購產品的頁面是技術后臺測試頁面,不知道什么原因在網站上顯示出來。
京東商城副總裁吳聲:本身確實是一個測試頁面,里面點進去都是空白的,很多內容互相沖突,不是完整的產品,沒有辦法形成履約。
雖然這只是一個測試的頁面,網友們在交錢付款的時候卻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有一位深圳的網友一口氣購買了99份藥王谷賞花線路產品,而且付款成功。花1元錢就能夠到浙江紹興四川藥王谷這樣的地方去旅游一趟,能攤上這樣的好事,恐怕會跟中了彩票一樣興奮,所以不難想象但京東宣布這是由于技術差錯造成的誤會的時候,大家得有多么失望。京東商城表示,雖然公司在第一時間就對這個誤會進行了處理,但是畢竟給許多用戶帶來了困擾和不便,京東對此表示誠摯的歉意,同時對參與這次團購的用戶,京東會積極的溝通并且取得用戶的原諒和理解。京東商城的副總裁吳聲說,這次誤會是工程師的操作失誤造成的,京東也將給予消費者一個合理的賠償。
吳聲:這是工程師的失誤,把后臺的測試頁面推到前臺去了,但是不管怎么樣,我們會以誠信和耐心去和消費者溝通,包括給予一些合理的賠償。
但許多網友無法接受京東的解釋,目前已經有部分網友和京東商城進行了交涉,京東通過客服來口頭承諾,每個帳號都會賠償價值20塊錢的優惠券。不過絕大多數參與維權的消費者都不滿意這個賠償方案,現在已經有100多名參與團購的消費者加入了投訴京東維權的QQ群,準備團結起來共同向京東討個說法。
有網友認為,如果確實這是一個測試頁面,那么就應該是京東內部的網頁信息,不應該出現在所有用戶的前面。從專業角度來看,京東關于失誤的說法站不站得住腳呢?
趙占領:京東取消訂單也不是第一次了,其它的網站應該也出現過幾次類似的取消訂單的情況。這種情況基本這集中可能,一種是技術失誤,人工操作失誤,將價格標錯了。一種是因為價格太低,很多的用戶下訂單,有的或許一人下多單,商家認為你不是真正的消費者,而是一些倒貨的商家,所以取消訂單。還有一種可能是缺貨。所以這個事情還不好判斷到底是不是真的技術失誤。
我個人覺得如果是內部的測試頁面,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太完整的,而這個案子里信息其實很具體很全面,包括去哪旅游,線路,價格等等。所以我覺得技術失誤的解釋很牽強。即使真的是技術失誤,如果能拿出充分的證據,也不能夠單方取消訂單,也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
那從法律層面來看,應該走怎樣的程序才能撤銷訂單呢?
胡剛:根據合同法,如果構成重大誤解,可以撤銷合同,但撤銷前提是要經過人民法院,或者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裁決。總體來看,這類糾紛情況比較復雜,網絡賣家一般都會在網絡協議里規定一條很奇特的約定,即只有網絡賣家確認,或者實際發貨時,此合同才生效。
我們要整體來看,這件事情目前有多項事情不清楚。第一,京東稱只是有一個頁面,后續無法打開,無法執行,但我們現在沒有看到這個實際情況,所以很難評述。另外,1塊錢是否符合了我們正常的交易習慣,因為網絡團購這種1元模式往往是出現在抽獎時,大部分情況下不大可能幾百元上千塊的只要1元錢而且不限量的情況,這是不符合正常交易邏輯和交易習慣的。
趙占領:這個還不一定,他也可能要的是賠本賺吆喝,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一種廣告,達到一個目的。
京東提出來給每名消費者20元錢的消費券,這種賠償方式合不合理呢?
趙占領:消費者要求京東繼續履行合同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在法律上首先需要證明合同成立。但按照京東的用戶協議又很難,所以如果要證明合同成立,需要把合同條款認定是霸王條款,這個需要向法院申請認定,這就存在不確定性。
另外,京東給消費者提出20元代金券的補償方式不一定完全合適。第一是賠償金額和實際市場價值差別很大,這個團購的旅游項目可能上千元,現在只賠償20元,消費者可能無法接受。第二是在賠償時沒有區別對待,有的是我只下一個訂單,有的是下999個訂單,難道也賠償20塊錢。
胡剛:結合中國互聯網過去10多年類似案例,特別是錯標低價產生的消費糾紛的處理情況來看,一般最后都會以某種和解的方式來結束。京東方面單方提出的20元賠償,也可以理解為是價款的20倍消費券賠償,至少說明京東已經向解決問題的方向邁出了一步,未來也許隨著我們眾多消費者不斷主張自己的權利,不斷的夯實自己的支撐性的證據,還有媒體的呼吁,比如消協、工商機關的有效的介入,也許相關的商家會做進一步的讓步。但我認為未來這個案件恐怕會以某種調解的方式來結束,特別是現在雙方恐怕都很難提供固定證據,所以這個問題并不是難以處理的,一定會以某種皆大歡喜的角度來處理來結束。
有關網購旅游產品投訴經常發生,這類投訴如此頻發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么?
趙占領:我覺得和團購旅游產品本身的特點和性質有關。團購一般是兩大類,一種是食物,還有一種是服務,相對來講食物尤其是標準化程度比較高的商品,它的質量一般就比較好控制,團購網站對合作商家的控制力也會強一些,一般不太容易出現糾紛。但如果是服務,確實很容易出現糾紛,因為服務的標準很多情況下沒有標準,而且服務的具體的水平怎么樣可能也是主觀評判的東西。尤其是旅游產品,一般如果是市場價的四折到八折之間可能還比較靠譜一些,因為這種情況旅行社不一定虧損,但如果是超低價,就特別容易出現糾紛。
如果沒有發票沒有保險沒有旅游合同,有沒有可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胡剛:如果在進行一個比較重要的經濟活動時,有必要有基礎性的證據保存和固定的意識。
消費者在團購旅游產品的時候,要認識到哪些東西有可能存在貓膩,存在問題?現在團購旅游產品哪類應該是存在的問題會比較多點的呢?
趙占領:網站和旅行社之間簽合作協議與網站自己開店經營旅游產品相比,后種情況最容易出現問題。首先旅游這個行業就是需要有一個市場準入,有一個門檻的問題,不是自己隨便開一個網店就可以賣旅游產品了。因為成本很低,只需要簡單的技術投入或者一些資金,可能一兩千塊錢就建一個網站了。所以這種情況下糾紛最容易出現了。對于消費者來講,首先選擇肯定要選擇正規一些的,包括和大網站進行合作的這種旅行社,而且要具備合法的資質的網站。
胡剛:給消費者四個字——明確主體。旅行社是誰,一般來說網絡團購的經營者并不具有旅游的資質,那我們一定和具有資質的旅行社進行合作的,如果他相關的網頁介紹里面沒有具體的旅行社的名稱,建議大家不要做了。第二點就是說主體明確,第二點是說內容詳實,價格應該和市場價格不能相距太大,至少不能所謂的超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