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貨狀態可以先訂購鎖價但訂單照樣被單方面刪除
與夏先生一樣窩火的還有黃先生和李先生。黃先生向新快報投訴其也遭遇了亞馬遜單方面刪除訂單的事情,“我訂購了一款依波表,頁面雖然顯示無貨,但亞馬遜有一個下單鎖價的承諾,可是到最后有貨了,訂單還是無法恢復。”
記者在一份亞馬遜9月5日當天活動時頁面截圖中看見,亞馬遜對于此次活動的優惠做出如下保證:“558元的依波06213237與依波06213534兩款手表,輸入之前的優惠碼后為58元包郵……不過兩款均為暫時缺貨狀態,不過可以下單鎖價,建議選擇貨到付款的方式。”
黃先生表示,9月18日,他發現亞馬遜又將上述其中一款依波表(型號06213237)上架銷售。黃先生認為,按照亞馬遜承諾的“下單鎖價”,既然已經有貨,亞馬遜就應該按照原先的訂單履行合同。
不過,黃先生告訴記者,他與另外一位有同樣遭遇的李先生和亞馬遜溝通多次,但亞馬遜始終拒絕履行其原有的訂單,并表示刪除的訂單無法恢復。如此一來,下單鎖價變成了一紙空文。
李先生就表示,他遇到了提價銷售的情況。他告訴記者:“按照亞馬遜當時的活動規則,在無貨的時候,用戶依然可以下單訂購,我訂購了一款依波表,后來還是被取消了訂單。但不久后我發現亞馬遜網站上又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在銷售,只不過價格沒有促銷時那么優惠,要上千塊錢。”
至少73位消費者反映遭遇亞馬遜單方面解除訂單
記者了解到,在亞馬遜“9·5”促銷活動中,目前至少有73位消費者反映遇到了亞馬遜單方面解除訂單的情況,并且對于亞馬遜最終只愿賠付10元的禮品卡的解決方式感到不滿。這些消費者也曾聯系組織了維權的團隊,計劃對亞馬遜提出訴訟。不過,最終由于訴訟成本太高,目前還未提出訴訟。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委員張延來表示,電商在促銷活動時,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電商自己備貨,超過庫存就顯示缺貨無法下單,另外一種是前面消費者下訂單,電商再去跟廠商調貨。“不管是哪種情況,按照《合同法》規定,都是要在促銷活動中披露活動規則的。”
亞馬遜公關公司的負責人表示:“根據亞馬遜中國的送貨流程規定,當發貨時雙方的合同才成立,這個在用戶注冊時有協議和條款是需要用戶閱讀完畢后同意的。”
亞馬遜發給買家的確認訂單郵件最后有句話“此訂單確認信息僅確認我們收到了你的訂單,只有在我們向你發出送貨確認的電子郵件通知你已經將產品發出才成立”,該表述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構成附合同生效條件的條款?
張延來表示:“目前來看,業界對于電商公司和用戶之間的合同什么時候產生效力是有爭議的,對于用戶來說,電商的相關規定,用戶是沒有辦法修改協議,是帶有對消費者不平等的協議。”
同時,張延來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如果遇到需要維權的事件,最好可以找公證處來保存相關證據,屆時如若提起訴訟,證據可為法庭所接受。
亞馬遜回應
用戶下單后再去采購商品
對此,亞馬遜透過其公關公司回應稱:“之所以訂單被取消,是因為客戶所訂購的產品在下單時已經處于缺貨的狀態。”
而對于夏先生訂購的海鷗手表下訂單時仍顯示“有貨”狀態,并且在郵件中標出了預計送達時間“9月14日—10月6日”一事,亞馬遜公關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種操作是不可能出現的情況,當時的活動是特價的活動,約有1000款產品,所以缺貨的情況比較多,海鷗表的情況是別人在線先付款了,而該消費者因為沒有付款,導致了時間差,造成了缺貨的情況。”
在與亞馬遜公關公司相關負責人的溝通過程中,該負責人強調:“亞馬遜本著客戶第一的原則,在收到訂單后立即去采購,但是從商家那采購不到產品,只能無奈取消訂單。”
而對于下單鎖價,聲稱無貨卻還在銷售,并且拒絕履行訂單一事,截至發稿時,亞馬遜仍未作出回應。
專家
不履行“下單鎖價”承諾涉嫌違約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購與維權專家姚建芳指出,由于電商公司的原因導致訂單取消,產品沒有發貨到消費者,不管是貨到付款和在線付款的形式,電商只是以采購不到為由要取消訂單,也要和用戶溝通取消訂單,而不是單方面取消訂單。
而對于下單時有貨,結果卻因缺貨取消訂單的情況,姚建芳表示,這樣的情況存在,消費者看見網站狀態是有貨的,可能是商家的系統更新比較緩慢,沒有修改庫存情況。但是,如果電商正在進行促銷活動的時候,處于低價銷售階段,商家此時出現提價銷售,這就是商家的誠信問題。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委員張延來告訴新快報記者,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亞馬遜在網站上打出了“下單鎖價”承諾,最后卻取消訂單沒有履行,涉嫌違約。而發送的郵件中表示“無貨取消訂單”,卻仍在網站上銷售,涉嫌欺詐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