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20日7時43分報道,現在,有關谷歌數字圖書館沒有經授權就將中國作家的作品掃描上網一事,已經引起了多方關注。在短短的時間里,就有570位中國作家的過萬種作品被非法掃描上網。隨后中國作家開始聯合向谷歌抗議。
迫于壓力,谷歌昨天發出了一份和解聲明,他們把條款分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兩類。同意者,每人每本書可以獲得“至少60美元”作為賠償,以后則能獲得圖書在線閱讀收入的63%。但這賠償需要本人提出“申請”,2010年6月5日之后還沒有申請,則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如果不同意,則請提出訴訟,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作為被侵權的570位中國作家中的一員,著名作家陳村斷然否決了谷歌提出的和解條款。昨晚(10月19日),陳村在接受中國之聲《新聞縱橫》獨家采訪時,表達了自己的憤怒之情。
陳村:你們偷偷摸摸做這個事,不可以,用一個你說的價格說你要買東西,就像我到一個商店我看到一個奔馳,我說我出一萬塊錢我就開走了。那是不可以的。價格是雙方商定的。用60美元買作品是不可能的。如果一本書只值60美元的話那不壞了嗎?我也講,如果谷歌愿意做的話,應該把哈里波特美國最暢銷的作家的書弄到網上去,你看看美國作家有什么反應?
谷歌發出的這份和解聲明也讓法律界的有關人士憤憤不平。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順德指出,既然愿意賠償,卻又規定了提出申請的時間,這本身就是一種侵權、霸王條款。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被侵害的著作權人可以在知道被侵害的2年之內向侵權人提出主張。
李順德:他這樣其實就是作為一個對價。原來對中國作者的作品事先已侵權的方式已經數字化了,放在了數字圖書館的數據庫中。現在就是讓你認可接受了以后,給你這樣一個補償。就意味著它過去的行為不再是侵權行為,你也不能再對他提出權利的主張,也就是承認過去他做的都是合法的。
而這個對價的結果就是你作品數字化的權利也等于合法的許可給他了。它等于一口價,沒有商量,不管你作品長短,價值大小我就是這一口價。所以大家感到這是蠻橫無理的,所以才考慮到有必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對于谷歌這份世界通用的和解協議,反對聲并不僅限于在中國。歐洲書商聯盟就曾經對谷歌的協議進行了強烈抨擊,認為和解協議給予了谷歌太多權利,同時與歐洲的版權法律沖突。盡管全球對谷歌譴責聲一片,但還是有一部分網友支持谷歌的行為。對此,作家陳村感到不能理解。
陳村:這是不可能的。我以前跟他們也爭論過。版權制度的建立是有它合理性的,你弄得一個寫作的人無以謀生,這不就殺雞取卵了嗎?怎么還會有文學的生產力呢?
而同樣對于部分網友的支持態度,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順德提醒網友,要考慮到作品適用的范圍問題。
李順德:有些網友在討論谷歌問題的時候,忽略了一點,現在谷歌這樣做,把作品數字化以后,放在網上,它不是給全人類服務。它僅僅針對的是美國境內的網民。美國境外的網民現在想上網搜索內容你是看不到的,只能看到一個目錄。
過去5年,谷歌已經將全球還存有著作權的近千萬種圖書收入了它的數字圖書館,而沒有通報著作權所有者本人。李順德認為,作為全球知名的大公司,谷歌的這種行為是明知故犯,實在鉆空子。
李順德:互聯網出現以后,在版權保護問題上,是存在很多爭議的。所以它們就在這個時機開始做這件事情,全球很知名的這樣一個大媒體,所以他就想一下做大做全。所以他就采取鋪天蓋地的方式。
近兩個月來,谷歌對于侵犯中國作家版權的事件一直保持沉默。但是昨晚我們做這期節目的時候,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收到了一份來自美國谷歌總部的郵件。作為570位中國作家的維權代理機構,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終于等來了谷歌的回復。張洪波也在第一時間向我們介紹了郵件的具體內容。
張洪波:經過9月1日到現在一個多月的時間,今天我們的公共郵箱才收到谷歌中國的一個法律顧問的來信,就說要和我們進行交涉。這實際上是經過一個半月的時間才得到的這樣的回復。我們覺得是很不容易的。最近這幾天我們要跟他們面談一下,也了解一下谷歌對中國的權利人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態度。
關于下一步如何維權,張洪波表示將先組建一個研究專家組,商量事情的解決方案,然后再與谷歌談判出一個合理的授權。
張洪波:我們文著協作為權利人的組織來講,我們跟廣大作者的態度是一致的,谷歌一定要有一個說法,谷歌應該有一個致歉的態度,然后再說進一步怎樣的處理。然后再說60美元是不是合適的問題。
對于最終的解決辦法,法律界的有關人士認為,最好方式是雙方和解。如果要對谷歌提起訴訟,首先要確定谷歌侵權事實,另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認定谷歌侵權行為對作者造成的損失,以及賠償的數額標準也需要找專門的評估機構來評估,這在目前的法律上是一個盲點。而更為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張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國作協等相關機構共同參與的侵權監督網,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