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婕(化名)訴稱,去年9月,她經人介紹,與一位泰國男士結識,準備結婚,雙方在哈爾濱拍攝了婚紗照、生活照若干張。后雙方因故未能成婚。當月中下旬,劉婕從朋友處得知,自己的一些婚紗照被放到了北京情情之家公司的網站上,用于推廣其婚介業務。劉婕登錄該網站,在其首頁和“成功典范”版塊中均發現了自己的照片,共計10張。 據情情之家公司網站顯示,該公司是一家從事中韓國際婚姻的婚介機構。昨日下午,記者撥打網站上的一個手機號,接電話的男子得知是記者后,稱自己很忙便掛斷了電話。 至發稿時,情情之家公司未對此訴訟做出回應。
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