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位同學的電腦是怎么購買的,因為戴爾現在在實行的是直銷方式,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出現退貨或者換貨的糾紛,責任法律是給銷售者的,也是給直銷企業的,如果是從網上直銷的方式購買的,這個責任當然就應該給直銷的企業的,消費者不承擔舉證的責任。
包華:我認為如果只有戴爾才能出具證明說明產品有問題,那就意味著賣家自己說自己這個產品有問題才能夠退換,這本身是有問題的。我們消費者如果在碰到賣家維修部門不能出具文件的時候,可以找第三方鑒定機構做鑒定,給出標準,我認為這個效率往往比消費者自己找到廠家的維修站給出來的報告更客觀、更真實。
戴爾宜昌維修點如果真的是像王同學所說的,聲稱說就算有問題,我也不會給你出任何的證明,證明這個產品是有問題的,你們對這句話怎么看?
包華:如果真的可以證明存在這句話,那么這個維修人員的工作方式方法只能被稱為簡單、粗暴。因為本身對于產品的質量的鑒定以及對于故障的排除并且客觀的描述是他的本職工作,這項工作既是戴爾給他的一項授權,同時也是消費者寄予他的希望。如果他現在不考慮自己的本職工作,只是單純的為戴爾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這既非是戴爾公司要求,更加侵害了消費者的權利。
戴爾在接受采訪的時候全面的否定了王同學所說的這句話,他們認為是戴爾的人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對此怎么看呢?
包華:我只能說一些工作人員超越公司授權范去行事說話,屬于個人行為,但消費者只能感官上感覺是戴爾公司的服務出現問題了。所以戴爾公司的法律責任和消費者的消費感受可能不是一樣的,但是應該以誰為準呢?我個人建議應該以消費者的感受為準。
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面,王同學多次到維修點修電腦。王同學稱工程師跟她講只能換舊的零件,為什么只能換舊的?
包華:這個其實在電腦維修行業算一個公開的秘密了,電腦很多的部件價格非常的昂貴,比如主板只是某一個芯片燒掉了,把芯片維修成為好的,能夠正常工作,還有使用價值,不管是從成本還是環保的角度都會有一些維修之后的二手備件進入流通市場,這個情況是非常普遍的。至于這個維修工程師為什么會這么說,背景我不得而知,但我一直想告訴所有的消費者也許你維修的產品所使用的備件確實是舊的,但不一定它的質量不好,這兩點是有區別的。
換舊的、好的零配件是合法的嗎?
楊冰清:這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據法律規定來講,不管是換機器本身還是換它的零部件,都是要更換新的部件,因為舊的部件到底合不合格,使用年限、使用壽命怎樣是沒法判斷的。而如果換一個新的,那么就可以推定說既然是新的,有什么問題那可以繼續的在"三包"的有效期內進行承擔責任,所以說新舊是能夠判斷的,所以根據法律的規定,主要的零部件換了就要換新的。如果整個主板并沒有全部壞,可能某個部分壞了,他只是把某一個部分用舊的零件給換上去了,這種情況其實也是不符合規定的,主板作為主要的零部件,如果是壞了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要給它換新的,至于說這個流通到市場去做一些保修期之外的這樣的維修,用上去這個我們當然是鼓勵的,節約成本,節省這種資源,但是應該告訴消費者,這是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