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醫生看一次病,患者竟然掛了19次號,醫生也開出19張處方。這是發生在福州市第四醫院的一件怪事。
更令人奇怪的是,院方稱,衛生部對每張處方的藥量期限有限制,此舉是為了方便患者。
??目前,福州市第四醫院當事醫生劉福生已被暫停醫師處方權,福州市衛生局已介入了這一事件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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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緣起】
??患者看一次病竟掛號19次
??6月8日,一位吳姓患者在家屬陪同下到福州市第四醫院精神科就診,接診醫生劉福生在14分鐘內讓她掛了19次號,開出多達19張處方單,累計金額1000多元。對此,劉醫生的回答是,每超出150元藥費,就得有一次掛號費。
??記者從福州市第四醫院了解到,劉福生是醫院的退休返聘醫生,職稱是主任醫師,今年已70多歲,從業近50年,擅長精神醫學,是福建精神科學界的知名專家。
??劉福生在一份向福州市衛生局反饋的材料中稱:病人吳某系精神分裂癥,根據病情適合“再普樂”治療,此藥費用較高,19次掛號處方,其中11張處方開了“再普樂”,8張處方開了安坦、雙益平等4種藥物。劉福生說,已經將“再普樂”費用較高的情況告訴了病人家屬,病人家屬表示認可,還要求照顧他們多開些藥,以免天氣炎熱來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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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解釋】
??當班醫生電腦操作失誤所致
??對于多次掛號的原因,福州市第四醫院在反饋材料中稱:“劉福生主任系退休返聘老專家,電腦操作欠熟悉,亦是造成電腦掛號次數增加的原因之一。”
??這家醫院一位負責人說:“這里面包括醫生的操作失誤,真正按照醫院的規定去做,也不會掛19次號。”
??對于“每張處方超過150元,就得掛號一次”的說法,該院西藥房主管藥師林文盛解釋說,醫院確實有規定,每張處方額有上限額度,但具體額度,他不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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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掛號也是為讓病人少跑腿
??福州市第四醫院醫務處主任施光遄將此歸結于衛生部5月1日起施行的處方管理辦法。其中規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
??施光遄告訴記者,過去對處方單沒有限制,一張就可以解決問題。施光遄稱多開處方的做法是一種“變通”。福州市第四醫院在反饋材料中解釋說,醫院主要服務對象大多是慢性精神病患者,允許迫切需要多帶藥的患者再次掛號。“我們是給患者做好事。” 施光遄說。
? 福州市第四醫院神經內科副主任醫師陳正?說:“我們本來可以一天一開,現在方便了患者,醫院卻承擔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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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
?? 如果只是為了方便患者少跑路,那只需增加處方單,大可不必虛增那么多的掛號次數,真正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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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為造人均費降低假象
??將“大處方”化整為零,并讓患者多次掛號,真的是為了“方便患者”?記者通過調查發現,此舉另有玄機,即通過虛增掛號次數,造成多人看病的假象,降低人均門診費用數據。
??福建省一家醫院的科室主任透露:由于衛生部門檢查人均門診費用有沒有超標,就用門診醫療費用總額除以門診病號人次,而病號人次就是看掛號單。虛增掛號是醫院常用的辦法,掛號多了,人均收費自然就降下來了。
??根據福建省衛生廳通知要求,2007年人均醫藥費用的增長幅度不高于當地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
??此次掛出19次號的福州市第四醫院一位負責人說,衛生廳公布各個醫院人均醫藥費用增長控制情況,按名次考核并公布,“我們總排在后面,感覺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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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費定額制引出虛增掛號
??記者調查發現,在考核壓力之下,虛增掛號已經成為部分醫院的“潛規則”。一位患者向記者提供的收費票據顯示,她5月10日到福建省一家醫院看病,一共花費了145元,卻被要求掛了兩次號。
??令部分醫院“頭疼”的還有醫保的限額。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規定,醫院門診費用實行定額管理,如果醫院年度內次均費用超過限額,超過的部分,醫院也要承擔一部分。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有的醫院為了達到控制門診費用不超過醫保限額的目的,不一次性給患者開足藥,限額之外的要求患者再次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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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法】
??衛生部門應懲戒醫院“失信”
??福建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黎昕認為,衛生部門出臺控制醫藥費用增長措施和醫保部門實行門診醫療費用定額管理,都是為了緩解群眾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部分醫院變相的“大處方”,使這些措施得不到真正落實。黎昕說,衛生部門應對醫院的“失信”和弄虛作假行為建立嚴格的懲戒機制。
??據新華社、《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