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記者 宮偉】8名消費者先后在亞洲大藥房購買了104盒“蟲草益精丸”,經過查詢得知該藥品包裝盒上所印的藥品批準文號對應的藥品名稱并不是“蟲草益精丸”。前天下午,消費者到藥監部門舉報,執法人員在第一時間對涉案藥店進行了調查取證。
2008年6月28日到7月4日,姜女士、李先生等多名消費者先后在本市河西區亞洲大藥房購買了104盒青海帝瑪爾藏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蟲草益精丸”,使用后效果不太明顯。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輸入包裝盒上批準文號后,出現的藥品名稱卻是這家企業生產的名為“補腎丸”的藥品。姜女士等人馬上打電話向藥品生產廠家咨詢,得到的答復是“蟲草益精丸”是他人盜用他們企業的批準文號生產的。為避免更多人上當,消費者到藥監部門進行舉報。
市藥監局直屬分局接到舉報后,迅速派出執法人員到涉案藥店進行調查取證。執法人員調取藥店關于涉案藥品的進貨記錄,并對相關證據進行拍照、固定。執法人員介紹說,由于藥品不同于其他商品,用肉眼一般很難分辨其真假,對藥品真假鑒定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他們將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查。目前,他們已準備通過市藥監局發函給青海省藥監局,請他們協助審查核實涉案的批準文號。亞洲大藥房的田經理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們的每種藥品進貨都是按照GSM標準進行的,全部有藥品生產廠家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至于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他還需要調查。藥店已將相關手續提供給藥監部門審查。
昨天,記者就姜女士等人舉報的“蟲草益精丸”是否存在問題一事專門采訪青海帝瑪爾藏藥藥業有限公司,公司工程部的李先生介紹說,“蟲草益精丸”絕對不是他們企業生產的,他提醒廣大消費者一定要謹慎使用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