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風濕性關節炎十多年,全身到處疼痛,服用蟻金通兩個月,病癥就完全消失了”、“患風濕20年,僅僅服用8天,疼痛就明顯減輕”、“高科技產品,國際首創,能徹底鏟除風濕骨病”——這些宣傳語出自一些報刊上所刊登“蟻金通”的廣告。
近期,本刊陸續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蟻金通打著“風濕骨病有良藥,3年康復百萬人”的旗號,宣傳其治療風濕的奇異功效。通過使用該產品卻發現,這些宣傳言過其實,他們感覺吃虧上了當。
患者:上千元錢打水漂
已年逾花甲的薛老先生是第一位向本刊投訴的消費者。薛先生患有風濕性關節炎,久治不愈,給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我是2007年接觸到蟻金通的。當時看報紙上宣傳這個藥,說3年治愈百萬人,覺得挺管用,就去買了3盒。藥吃完了,可沒什么效果,就打電話問他們,他們說我的情況比較嚴重,要堅持服用3個療程才有效果。我就又買了6盒,都吃完了還是沒效果,又打電話問他們,他們還是讓我繼續服用。我感覺不對勁,就沒再吃。后來跟幾個老朋友聊天,他們說也吃過這個藥,一點作用也沒用,純粹是忽悠人。”薛先生認為蟻金通的宣傳不實,“希望有關部門能管管,別讓他們繼續騙人了。”
據了解,蟻金通每盒售價是128元,3盒為一個療程。薛先生共服用3個療程,共花費1152元。
在薛先生提供的報紙上,記者看到蟻金通廣告中,有大量消費者因食用了該膠囊痊愈的案例。此外,還有香港東方之子生命科學研究院呂教授的證言:“每天只花10元錢,就能早日擺脫風濕骨病的困擾。”但記者在整版廣告中,并沒有看到該產品的生產批號和生產廠家。
銷售人員:治療風濕首選藥
2008年10月12日下午,記者按照報紙上刊登的地址來到了鄭州市紫荊山百貨大樓醫藥部。
在銷售蟻金通的柜臺,一名穿著白大褂的女性銷售人員熱情地接待了記者。在記者說明來意后,該銷售人員隨手從身后拿出一盒蟻金通介紹說:“這個藥是專門針對風濕病研制的,賣得特別好,你可以買幾盒先試用一下。”
在蟻金通包裝的左上角赫然印著“國食健字G20040806”字樣,其功效是“提高免疫力,適應癥有風濕、類風濕、關節炎及腎虛腎虧、神經衰弱”。對此,銷售人員解釋說:“批號是保健品,其實是藥品,只是藥品批號暫時沒有批下來。風濕和類風濕都是因為免疫力低下,體內缺少某種抗風濕因子造成,提高免疫力是從根本上進行治療。這個藥療效很好,很多人都是用過之后有效果又再來購買的。”
離開銷售柜臺后,記者撥通了蟻金通公示的專家熱線,一位自稱是“石大夫”的人接聽了電話:“我們這個藥專治風濕病,效果明顯,為很多患者根除了風濕帶來的痛苦。我們會根據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療方案,并建立健康檔案,做好觀察跟訪工作。一般來說,3盒為1個療程,只要堅持服用,最頑固的風濕病2~3個療程也能完全治愈。”同時,“石大夫”表示:“我們這個藥是純中藥制劑,主要成分從黑螞蟻中提取的抗風濕因子,不含任何西藥成分。現在治療風濕病的西藥副作用太大,傷胃損肝,所以蟻金通是治療風濕病的首選。”
醫生:蟻金通不是“萬金油”
對此,河南省中醫院骨一科一位史姓大夫解釋說:“風濕骨病的成因復雜,一般都需要先進行檢查,查明病因和病情,然后根據不同的病情采取有針對性的治療措施。螞蟻的某些成分確實對提高人體免疫力有一定作用,但是絕對不能單純依靠它來治療疾病。蟻金通宣傳的‘抗風濕因子’我從未聽說過,都是用來忽悠普通消費者的。”
當記者問及中醫院是否出售蟻金通時,史大夫明確表示:“我們醫院從來不進這種所謂的藥,保健品可能治病嗎?蟻金通把自己吹噓成治療風濕的‘萬金油’,在報紙上刊登這種廣告完全是在誤導患者。”
藥監部門:蟻金通屢禁不絕
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蟻金通在全國范圍內發布廣告,內容極具煽動性。
2008年7月,蟻金通在湖北、內蒙古等地的報紙上刊登標題為“我國成功提取出抗風濕因子”的廣告,稱蟻金通的問世,已經治愈康復了百萬人,同時將使中國風濕骨病患者在未來3年內減少46.3%。
2008年8月,蟻金通在沈陽某家報紙上刊登標題為:“人類可與風濕骨病絕緣”的廣告,文中引述加拿大、俄羅斯等國外專家的話盛贊蟻金通,并聲稱蟻金通的研創人王厚德獲得了聯合國生態安全科學院授予的“國際學術明星”獎章。
與此同時,河南、云南、福建、新疆等地的報紙也紛紛出現蟻金通的宣傳廣告。其廣告內容大致相似,王厚德頭戴“中國十大科技新聞人物”的桂冠,將其奉為治療風濕的首選良藥,稱其對風濕骨病進行一場徹底革命。
如此明顯夸大、誤導消費的宣傳,難道就沒有引起有關監管部門的注意?記者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早在2006年10月,蟻金通就因在福建兩家報紙違規刊登廣告被福建藥監部門處理過;2008年3~10月,蟻金通曾多次因“嚴重違法,任意夸大保健功能”被湖北省藥監部門公示和處理;2008年8月,蟻金通因“使用易與藥品相淆用語”被昆明市工商局列入嚴重違法廣告公示名單。
一面在接受處罰,一面依然在鋪天蓋地地進行廣告宣傳。“蟻金通打的是游擊戰,鉆有關政策的空子。利用人們對新聞媒體的信任,刊登類似新聞報道的‘軟文’欺騙消費者。”一位深諳行業內幕的廣告公司人士這樣說道。
法官:情節嚴重可吊銷媒體廣告資格
蟻金通是一種食用保健品,卻通過夸大宣傳讓消費者誤認為是藥品。這不僅貽誤了治療時機,還傷了錢財,使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極大損害。
向本刊投訴的消費者明確提出了兩個疑問:第一,蟻金通算不算是假藥?第二,蟻金通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對此,鄭州市上街區法院尹天劍法官表示:“蟻金通是不能以假藥論處的,因為它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備案是保健食品,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這在它的外包裝上都已注明。《藥品管理法》中對假藥的界定是‘非藥品冒充藥品’,蟻金通顯然不適用于此條。患者所反映的蟻金通的情況屬于違反《藥品管理法》第61條第3款的規定:‘非藥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藥品的宣傳’。”
對于第二個問題,尹天劍法官說:“藥品的名稱、功能、適應癥、療效等是經過審評、論證后,又經過國家局審批認可的。蟻金通是提高免疫力的保健食品,卻在廣告中片面夸大自己治療風濕的作用,屬于嚴重的虛假廣告。工商部門應當依法對其進行處理,責令其停止發布,更正消除影響,并處罰款。虛假廣告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廣告主,也就是蟻金通的生產廠家必須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的經營發布者也要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要吊銷其廣告資格。”(《中國質量萬里行》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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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
第三條 食品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第六條 食品廣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等絕對化的語言或者表示。
第七條 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第九條 食品廣告中不得使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食品廣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
第十條 保健食品的廣告內容應當與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和標簽為準,不得任意擴大范圍。
第十三條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第十四條 普通食品廣告不得宣傳該食品含有新資源食品中的成分或者特殊營養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