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述者:江戈
整理者:正言 曉雪
維權理由:江戈到宜賓市翠屏區酒都醫院口腔中心,做四顆前門牙的烤瓷牙美容手術。四顆烤瓷牙帶給江戈的不是美白、整齊,而是無盡的痛苦和煩惱,她先后四次做手術,卻做得使原本沒有病變的正常牙齒牙齦萎縮、增生。
維權結果:2005年2月25日,翠屏區人民法院對江戈訴酒都醫院“烤瓷牙脫落”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決酒都醫院支付江戈各項費用12091.59元。
維權啟示:在構建誠信社會的今天,發生在江戈身上的這件事,對她個人而言是一個深刻的教訓,對廣大消費者而言,不啻是敲了一記警鐘:切莫輕信夸大其詞的虛假廣告,以免給自己帶來無端的痛苦和折磨。
美容牙齒遭罪 上門論理遇阻
2002年3月7日上午,芳齡29歲的中國石油四川省宜賓銷售分公司女職工江戈不顧家人的勸阻,邁著輕盈的步伐,裊裊婷婷地來到宜賓市翠屏區酒都醫院口腔中心,做四顆前門牙的烤瓷牙美容手術,希望能夠通過手術,讓自己的牙齒變得更漂亮一些。
口腔中心一位名叫馮強的助理醫師笑咪咪地迎上前來,熱情地詢問江戈后,便請江戈坐到手術椅子上,動作利索地替江戈完成了手術,并告訴江戈,做幾次矯正手術,就可以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使牙齒美白、整齊,增添幾分迷人的風采。聽馮強這么一說,江戈不禁心花怒放,連聲向馮強助理醫師表示感謝。
江戈回到家,麻醉藥的麻醉期過去后,疼得直冒冷汗,她認為是手術的正常反應,也就硬挺著沒有吭聲,心想過一段時間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誰知江戈的美好愿望很快被嚴酷的現實粉碎了:沒過多久,做了手術的四顆烤瓷牙的牙齦不僅疼痛沒有減緩,而且發炎,腫得連張嘴都十分困難。江戈覺得不對勁,趕緊去口腔中心找馮強助理醫師,問他是怎么回事。馮強助理醫師一看江戈的牙齦,頓時明白是自己做的手術出了問題,心里一驚,忙掩飾地說沒什么大不了的,可能是因為吃了燥熱的食物引起的,勸江戈不要緊張,他會對手術負責,隨后替江戈做了矯正手術。
江戈原本想指訴口腔中心損害消費者,然而見馮強助理醫師的態度很好,解釋得也似乎合情合理,只好把怒火暫時壓在胸中,將信將疑地離開了。
惴惴不安中,江戈的四顆烤瓷牙帶給江戈的不是美白、整齊,而是無盡的痛苦和煩惱,她先后四次找馮強助理醫師做手術,卻做得使原本沒有病變的正常牙齒牙齦萎縮、增生,一年時間內,四顆烤瓷牙反復脫落了四次。家人埋怨江戈,好好的牙齒美什么容,這下子可好,美出問題啦,這不是花錢買罪受嗎?江戈后悔當初輕信了虛假廣告的宣傳,花了錢不說,還給自己的生理和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痛苦。
哪有這樣掛羊頭賣狗肉,隨意糊弄人的呢?江戈實在氣憤不過,在家人的支持下,她來到酒都醫院,找到院長、法人代表余曉晴,說醫療手術費已付給了口腔中心,牙齒卻做成了這樣,看怎樣解決。余院長卻以馮強助理醫師早已從口腔中心辭職,他做的手術與口腔中心無關,誰知江戈這一年多時間如何弄壞了自己牙齒等種種理由搪塞,不肯承擔任何責任。江戈多次找余院長論理,每次都不歡而散。
消協出面調解 醫方出爾反爾
江戈找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認真學習后,毅然于2003年12月12日來到宜賓市翠屏區消費者協會,投訴酒都醫院口腔中心為自己做四顆前門牙烤瓷牙美容手術失敗的責任,懇切希望翠屏區協費者協會出面主持公道。翠屏區消費者協會對江戈的投訴十分重視,隨即派人進行深入調查,調查中發現馮強助理醫師不具備從事牙齒美容的資質,加上手術處理不當,才釀成了這起醫療糾紛。
弄清事情的原委后,翠屏區消費者協會出面,多次召集江戈和余院長雙方坐下來進行調解。2003年12月19日,翠屏區消費者協會派出常務副會長李永斌,會同宜賓市衛生局醫政科張科長,又一次和江戈一道前往酒都醫院,經過協商,余院長和當時在場的成都華西口腔醫院教授胡某某均表示同意江戈去成都華西口腔醫院重新進行治療。第二天,雙方簽訂了“關于重新治療和更換烤瓷牙的協議”:由酒都醫院口腔中心承擔江戈到華西口腔醫院治療期間的各種費用。江戈在協議上簽了字。余院長也在協議上簽了字并加蓋了酒都醫院的公章。
此后,江戈先后四次趕往成都,花去11天時間,在華西口腔醫院重新治療,效果很好。然而,令江戈意想不到的是,當她興沖沖地拿著治療期間開銷的各種票據到酒都醫院報銷時,卻遭到了酒都醫院的拒絕,其理由是:“關于重新治療和更換烤瓷牙的協議”實質上是一個附生效條件的協議,而該生效條件客觀上已不能成立,因此,該協議已不能生效……鑒于江戈眼前困難,酒都醫院從人道主義出發,在還未劃清責任的基礎上與江戈簽訂了上述協議。
江戈聽了肺都氣炸了,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會有這種出爾反爾、蠻不講理、肆意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情發生。江戈氣呼呼地轉身離開醫院,馬上打的趕往翠屏區消費者協會,找到李永斌副會長,向他講述了酒都醫院拒絕履行協議的情況。“居然會有這種事?太不像話了!”李永斌副會長非常生氣,立刻撥通了余院長的電話,希望她履行協議義務,報銷江戈到成都華西口腔醫院治療期間的各種費用。余院長在電話里冷冰冰地回答說,她沒有同意江戈去成都華西口腔醫院治療,因為酒都醫院有能力解決患者的問題。江戈自作主張去成都華西口腔醫院治療,那是她自己的事,酒都醫院不會給她報銷一分錢。不待李永斌副會長問話,電話已“叭”一聲掛斷了。
江戈忍無可忍,又一次趕往酒都醫院,找到余院長,希望酒都醫院能履行協議義務,不然,只好法庭上見了,她相信秉公執法的法院一定會使酒都醫院既輸官司,還信譽掃地。余院長滿不在乎地叫江戈盡管去告好啦,說她在法院有關系,江戈休想打贏官司,到頭來只怕不但要不回一分錢,還得倒付訴訟費。江戈搖搖頭,轉身離去,狠狠啐道:“好,那我們法庭上見!”
無奈對簿公堂 法院自有公斷
江戈雖然知道余院長神通廣大,卻并沒有被她的威脅嚇倒,在家人和翠屏區消費者協會的支持下,于2004年12月12日向翠屏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酒都醫院)履行原、被告雙方所簽協議,并承擔原告到華西口腔醫院治療期間的各種費用,共計人民幣13995.54元(其中,醫療費8921.94元,誤工費2172.60元,交通費925.00元,住宿費1255.00元,生活費721.00元)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2005年1月13日上午,翠屏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江戈由于烤瓷牙受損索賠一案,李永斌副會長出庭作證。
開庭之前,江戈接受了當地媒體的采訪,她用顫栗傷感的聲音告訴記者:“因為這四顆失敗的烤瓷牙,使我的生活質量下降了很多,我一輩子都要背負這個心理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壓力!”談到官司,江戈堅定地相信她一定會贏:“酒都醫院的余院長是親自在協議上簽了字又蓋了公章的,為什么不兌現?我看她在法庭上還能有什么說頭?”
法庭上,江戈要求酒都醫院履行協議義務,酒都醫院余院長則辯解說:“字是我簽的,章也是我們醫院的,但簽這個協議時我并不情愿,協議中的內容沒有體現我的本意。”李永斌副會長的證詞是:2003年12月12日,江戈是作為一名消費者來投訴的,我們調查中發現馮強不具有從事牙齒美容術的資質,也就是說相當于一個人無證駕車。從解決問題出發,翠屏區消費者協會多次進行調解。19日在酒都醫院再次進行調解時,余曉晴院長和當時在場的“華西”胡教授反復稱:同意江戈去“華西醫治”,費用問題由酒都醫院負責。李永斌副會長還證明:當時在場的宜賓市衛生局醫政科張科長地發了言,他說既然雙方的意思也基本接近了,就沒有必要再扯。江戈去“華西”醫冶,酒都醫院負責各種費用就行了。
法庭經過三個小時的審理,江戈和酒都醫院都不愿意接受調解。
2005年2月25日,翠屏區人民法院對江戈訴酒都醫院“烤瓷牙脫落”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江戈與被告酒都醫院簽訂的《關于重新治療和更換烤瓷牙的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其行為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故被告酒都醫院的抗辯理由不成立。依照《合同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判決:一、被告酒都醫院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支付原告江戈的治療費8908.35元、交通費670元、誤工費1593.24元、住宿費700元、生活費220元,合計12091.59元。二、駁回原告江戈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570元,其他訴訟費400元,合計970元,由被告酒都醫院負擔。此款原告已預支,由被告直付原告……
一審宣判后,江戈表示基本滿意,而酒都醫院不服判決,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江戈說:法院判案的準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她堅信二審法院一定會依法維持一審法院原判。江戈激動地說:在構建誠信社會的今天,發生在她身上的這件事,對她個人而言是一個深刻的教訓,對廣大消費者而言,不啻是敲了一記警鐘,凡事應三思而后行,切莫輕信夸大其詞的虛假廣告,以免給自己帶來無端的痛苦和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