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夫婦去云南協和醫院求診,被告知:“丈夫具有不育癥,妻子也有病需治療”。可當他們再到省第一人民醫院復查時,結果卻是已經懷孕一月有余,丈夫也并非不育者。面對協和醫院的診斷書,以及未來孩子可能畸形的后果,余某和丈夫萬分惱怒,將云南協和醫院告上法庭。昨天(2月7日)記者獲悉,法院對此案已正式立案。
相信廣告去協和醫院問診
“我們是看了廣告后,才決定去醫院看看的。”坐在記者面前的余某瘦小、憔悴,在云南協和醫院“治病”的那段經歷對于她來說,簡直是一場惡夢。
余某和丈夫韓某是去年年中結的婚,夫妻兩是官渡區阿拉彝族鄉金馬村的村民,婚后夫妻兩人都一心盼著他們的愛情早日結果。“有兩個月,我來例假時肚子很痛,腰也痛得歷害。就想去醫院看看。”余某靦腆地告訴記者,她和丈夫同時也想去檢查一下身體,看看他們是否正常,為何結婚這么久都沒有懷孕。
余某說,他們是看了云南協和醫院在媒體上做的廣告,說該醫院是治療不孕不育的專科醫院,才決定去那里問診。
花4000多元治療“婦科病”
去年10月中旬,余某和丈夫到協和醫院就診。“在對我們進行全面檢查后,醫生對我們說我兩的情況很嚴重,而我有很多婦科病癥。”余某說,醫生嘴里蹦出的那些詞她連聽都沒聽說過,挺嚇人的。而丈夫的情況則更糟,“醫生說他不能生育”余某說。
醫生的一席話猶如睛天霹靂,擊得二人頭暈眼花。“好在醫生說,我兩的病還可以治。只要在他們醫院堅持治療,會有生育的希望。”余某說,他們抱著一絲希望,并請求醫生趕緊先給余某治療。
經過8天的打針治療,包括做檢查,他們總共花去了4000多元。“這8天中,他們給我打的都是同樣的針水。8天的針打下來,我沒感覺自己有好轉”。他們對醫生治療方式開始懷疑,加之治療費用太過昂貴,余某和丈夫決定停止治療。
回家以后,丈夫韓某越想越覺得此事可疑,“我不相信我會有問題,我想再到其它醫院去檢查檢查。”去年10月30日,韓某獨自到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問診。當醫生告訴他檢查結果后,他驚呆了。
“醫生說我妻子懷孕了”
醫生告訴韓某,他完全正常,根本不是不育患者。
聽了這個結論,韓某意識到協和醫院給他下的結論是誤診。于是拉上妻子余某,也到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進行“復查”。“復查”的結果證實了他的懷疑:妻子的身體沒有任何問題。更讓夫妻吃驚的是,余某已懷有身孕1個多月。
夫妻兩人對協和醫院的誤診非常生氣:“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的醫生告訴我,我肚子里的孩子已一月有余。但因為之前在協和醫院打過很多含有抗生素的針水,這種針水對胎兒有不好的影響。有可能造成胎兒畸形或智力發育不全。但如果做流產手術又可能造成終身不孕。”
韓某說,他和妻子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斗爭后,決定還是要留下這個孩子。
索賠精神損失10萬
關于“誤診”的問題,夫妻兩說他們已和協和醫院協商過。“他們對我妻子檢查后,也承認她懷孕了。但怎么解決,他們一直都不給我們一個答復。”韓某說,他們現在決定將此事訴諸法律。要求協和醫院雙倍退還醫藥費8240.6元;賠償誤工費、交通費50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10萬元并公開賠禮道歉。
據兩人的代理律師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李春光律師說,被告協和醫院作為一家盈利性的醫療機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僅診斷錯誤,而且作出了對孕婦和胎兒不利的治療措施。給兩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負擔。“被告的服務瑕疵嚴重侵害了原告作為患者的合法權益,應為此承擔民事責任。”李春光律師說。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協和醫院的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事情并不像兩原告所說的那樣,余某的陳述是一面之辭。”并告訴記者其它事項請與他們醫院的法律顧問談。可當記者打電話給他們的法律顧問時,卻被告之人在國外,現無法聯系上。(記者 雷晴) 來源: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