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材料26日顯示,德國制藥商格蘭泰公司涉嫌未經動物試驗把一種藥物用于臨床,并且不顧醫生警告繼續銷售,導致許多新生兒出現身體缺陷。
人體“白鼠”
澳大利亞律師邁克爾·馬加扎尼克向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提交訴訟材料,包括多份格蘭泰公司內部報告。
馬加扎尼克說,格蘭泰公司所產鎮靜藥撒利多胺上市前,從未用懷孕動物作藥物試驗。訴訟材料顯示,格蘭泰公司一名醫生在一次內部會議上呼吁,這種藥應作動物試驗,“以確認它是否會傷害嬰兒”。
撒利多胺1960年首次在澳大利亞用于人體臨床試驗,“孕婦、而不是實驗室中的動物用作試驗對象”。
撒利多胺用于緩解孕婦早晨起床時嘔吐癥狀,上世紀50年代末開始在將近50個國家銷售,1961年年底停售。大約一萬名胎兒因母親服用這種藥而在出生時身帶缺陷,包括沒有四肢。
大約100名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人集體起訴格蘭泰公司及藥物經銷商英國釀酒公司、帝亞吉歐酒業集團,就他們的先天性身體缺陷尋求賠償。英國釀酒公司上世紀60年代獲準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銷售撒利多胺,1997年為帝亞吉歐酒業收購。
無視警告
馬加扎尼克遞交的材料顯示,撒利多胺下架數年前,格蘭泰公司就獲知這種藥可能危害胎兒健康,卻置若罔聞。
一份企業內部報告寫道,1959年至1961年,8名雇員的孩子出生時有身體缺陷。馬加扎尼克說,格蘭泰公司1961年5月前就得知,雇員“對(撒利多胺的)副作用非常害怕”,拒絕讓家人服用。
同一時期,一些醫生就撒利多胺的危害向這家藥企發出警告。
一名德國醫生作證,他的孩子和另外兩名嬰兒1959年出生時身帶缺陷,他懷疑原因可能關聯撒利多胺的副作用,同年多次與格蘭泰公司一名醫生討論,對方卻回答,“難以想象撒利多胺能引發這類傷害”。
德國藥劑師弗里德里希·科赫斯說,他與一名缺陷嬰兒的母親交談,1960年11月致信格蘭泰公司,呼吁調查藥物副作用,對方堅稱這種藥沒有問題。
訴訟材料顯示,格蘭泰公司對英國、德國藥物經銷商及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隱瞞藥物危害信息。
德國兒科專家韋迪孔德·倫策和澳大利亞產科醫生威廉·麥克布賴德發表撒利多胺與胎兒缺陷存在關聯的報告后,格蘭泰公司1961年11月決定停售這種藥。
創傷難愈
格蘭泰公司稱,它的行為“符合(上世紀)50年代的科學知識、制藥業售前以及試驗普遍標準”,撒利多胺導致新生兒缺陷是“不可預知的悲劇”,它將全力應對一切訴訟。
帝亞吉歐酒業集團本月早些時候與原告之一琳內特·羅達成和解協議,同意賠償,同時考慮與其他受害人達成和解。
受害人瑪麗·亨利—科洛皮現年50歲,出生時沒有四肢。獲知格蘭泰公司隱瞞撒利多胺危害信息后,她要求對方道歉和提供足夠賠償。
“他們當時為什么不停止銷售?”亨利—科洛皮質問,“事情已過去50年。然而,時至今日,我仍在顫抖。我難以相信他們仍然不知錯。”
她說,格蘭泰公司管理層應感到羞恥,“除非他們明確道歉和提供像樣的賠償,我真不知道他們怎么能睡得著”。(惠曉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