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達連河鎮55歲農民于加海在鎮衛生院入院治療,在他死亡后的兩天里,其住院病歷卻顯示他的“血壓正常”,醫院繼續為死者“用藥治療”。
7月9日,于加海的兒子于洪君在父親的病歷中發現,病歷上記錄于加海從7月2日至8日一直住院。
但事實是7月2日于加海到達連河鎮衛生院就診,當時診斷為房顫、心衰等,院方要求其住院治療。5日,于加海在未辦出院手續又無家屬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帶著醫生給開的三天點滴藥回家。“6日,父親覺得不舒服,再次被送到鎮衛生院,當日18時就死了。7日、8日的病歷明顯造假!但是醫院卻收取了7日和8日的藥費和住院費。”為此,于洪君先后10多次找到衛生院院長、副院長、主治醫生討說法,均未果。
8月14日,記者來到依蘭縣達連河鎮衛生院,在院方提供的于加海“住院病案”中標明:值班護士分別在 2日至7日的每天8時30分為于加海注射了治療藥物,有護士簽字;“體溫單”上顯示,患者7日的血壓為“120/70”,8日的血壓為“124 /75”;8日的出院醫囑中還建議其“繼續治療”。隨后,于洪君再次撥通院長曹中海的電話,得到答復說:“衛生局已經罰了我們款,就算了吧。這院長我認可不干了,也只能賠你點兒錢。”
當天記者來到依蘭縣衛生局,對于此事,醫政股股長石秀玲說:“人死了醫院不知道,還給患者做病歷,結果越做越假,這是醫院管理有漏洞,才出現這樣的笑話。”據稱,衛生局已于7月31日對此事做出了通報———給予達連河鎮衛生院院長、副院長通報、警告處分,給予主治醫生暫停六個月執業活動處分,并對包括護士在內的四人各處500元罰款。
于洪君說,“事發后的20多天里,一直是我主動找醫院討要說法,院方至今都沒有針對此事鄭重道歉,也沒有退還多收取的藥費和住院費。”他認為,“衛生局的處理結果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醫院對患者不負責任的態度。”